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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因出版方未能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付清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编剧兰晓龙将北京智工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原告兰晓龙系北京军区政治部战友文工团专业作家,其担任编剧的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blog)播出后,反响巨大。2006年11月,兰晓龙与智工场签订授权协议,将电视剧剧本交给智工场改编为小说出版。智工场与花山文艺出版社签约,于2007年2月出版了《士兵突击》小说版,该书随电视剧热播而大卖。2008年6月,兰晓龙将其最早的话剧剧本授权新星出版社(blog)出版了剧本版的《士兵突击》完全版。兰晓龙起诉智工场未能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付清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智工场答辩称,上述完全版的内容与花山版基本一致,影响了花山版小说的销售。
对此兰晓龙表示,完全版系其于2002年完成的文学剧本《士兵》,2005年,其在此基础上作出较大改动,完成电视剧剧本的重新创作,更名为《士兵突击》,与智工场签约按照小说体例出版,其自己撰写了小说的楔子和前三十页,其余部分由智工场按照其语言风格完成。文学剧本《士兵》与电视剧剧本《士兵突击》内容已有较大差异,后者修改成为小说体例,更不应受完全版的影响。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海淀法院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兰晓龙与智工场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一并包含了此前双方在朝阳法院针对《零号特工》和《生死线》(blog)两部小说稿酬纠纷诉讼案件的判决内容,双方同意解除针对三部图书的合同,许可智工场在合理期限内销售已经印制的剩余图书,智工场分期向兰晓龙支付所欠稿酬,并删除其在公司博客内的的不利言论。
至此,兰晓龙与北京智工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士兵突击》、《零号特工》和《生死线》三种图书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发生的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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