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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因家庭合影被擅自用于电视剧,并被作为国民党特务家属照片使用,日前,75岁的夏老先生及其3位亲属将北京宝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10万元。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夏老先生及亲属诉称:宝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2007年出品的电视剧《数风流人物》的第10集中未经夏老先生及家人同意,并且在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夏家的家庭合影。在电视剧中,合影被作为解放初期国民党特务家属的照片播出。此合影原为夏老先生的母亲与外孙、孙女、孙子共4人于1968年在天津拍摄的。解放初期夏老先生在抗美援朝时期参军入伍,弟弟也于1962年参军入伍。一直享受着“光荣军属”待遇的母亲及家人,在电视剧中却变成了反革命特务的妻子和子女。
该电视剧不仅在多家电视台播出,而且被制成光盘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同时该电视剧还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这不仅使夏老先生家人蒙受耻辱,而且给其家人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和伤害,构成了对名誉权的严重侵害。夏老先生及家人就侵权问题与宝华公司多次交涉后,该剧仍在中央台继续播放。故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10万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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