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今日(3月13日),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著作权方浙江华谊兄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就该剧网络版权相关事宜,通过新浪娱乐发出公开发表声明,声明如下:
电视连续剧《我的团长我的团》已于日前首轮上星播出,浙江华谊兄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作为该剧的著作权人,现就《我的团长我的团》剧(下称该剧)网络版权相关事宜发出如下公开声明:
一、浙江华谊兄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作为该剧出品公司,独家享有该剧的网络版权,本声明所称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利,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络播映权、网络复制发行权或类似形式的经济权利。
二、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未经我公司合法授权而使用该剧网络版权的行为均属侵权,上述“使用该剧”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互联网络上传、直播、点播、广播、下载、网络版权转授权以及其他商业目的的开发、使用行为。
三、自本公开声明发布之日,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如有意取得该剧网络版权相关权利,均应与著作权人及其合法授权机构联系合作事宜,该剧网络版权的取得需以获得来自浙江华谊兄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特定影音介质为前提。
四、本公开声明与该剧网络版权侵权警告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公司已全权委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担任该剧网络版权维权代理人,任何非法侵犯该剧网络版权的行为,我公司或代理人均有权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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