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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案昨在港开审 被告史可隽不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7日08:55  华商网-华商报

  陈冠希的艳照被人网上发布的案件,昨日早上于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正式开审,预计审讯10天。昨日没有证人出席,仅读出陈冠希在加拿大法庭的供词,被告史可隽对被控的3项罪名均否认。

  23岁的被告史可隽是某电脑公司职员,早前已否认3项不诚实使用计算机罪名,昨日早上在母亲的陪伴下出席法庭。昨日法庭没有传召任何证人,只是呈堂了被告电脑以及有艺人1300多张艳照的光碟等证物,并读出陈冠希在加拿大法庭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供词。

  控方表示,被告史可隽任职的电脑公司负责维修艺人陈冠希的电脑,职员将涉案的影像存放在另一电脑硬盘,史可隽将涉案相片复制到光碟,并向其他人展示,被指控“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计算机”等3项罪名,但被告史可隽对此均不认罪。 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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