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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引进剧网上播映有专门审批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6日09:11  华商网-华商报

  在广电总局发布对于网络播出影视剧必须具备《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证件的通知之后,很多网友担心因此无法在网络上看到最新的美剧。5月4日,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通知》并不意味着只有在电视台、电影院播出的引进剧才能在网络上播出。

  该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通知》进行了解释,在网络上播出的影视作品,其网络版权有总局专门的审批程序,设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审核,颁发相应的许可证。因此,一些在电视屏幕或者电影院中,暂时无法获得审批通过的影视作品,也有可能在互联网上进行播出,“比如最近就有四五十部在手机上播放的电影获得了审批。”

  对于国外的影视作品,如果网站想引进播出,首先需要向知识版权商购买该作品的版权,然后通过总局的审批,获得网络播出许可。

  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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