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中通讯员王丽英)一张真实的老照片上了电视,却被当作“特务家属”的合影。
记者今天从朝阳法院获悉,该院经审理判决北京宝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9名原告精神抚慰金3000元。
夏老先生及8名亲属诉称:宝华公司未经夏老先生及家人同意,并且在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在2007年出品的电视剧《数风流人物》中,擅自使用了夏家的家庭合影。在电视剧中,合影被作为解放初期国民党特务家属的照片播出。
此合影原为夏老先生的母亲邵女士与外孙、孙女、孙子共4人于1968年在天津拍摄的。
夏老先生等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宝华公司辩称,涉案照片是买来的,售卖者称照片是从废品收购站收购的,是废弃照片,可以使用。同时,在《数风流人物》中使用该照片仅短短3秒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公司认可侵犯了照片中人物的肖像权,同意剪掉未出售的《数风流人物》中带有该照片的画面再出售,并以此形式停止侵权,亦同意以书面形式向9名原告赔礼道歉。但9名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没有依据,因此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数风流人物》第10集中,一个特务分子向另一个特务分子出示其家属照片,以威胁其做特务工作。画面中使用的照片即为涉案照片。
法院最终判决,宝华公司停止在剧中使用涉案照片,对未出售的电视剧中剪掉含有该照片的镜头,向9名原告出具道歉函,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