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4日,我公司与希腊Victory Media SA公司正式签约,以节目代理的合作形式,获得了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各项比赛精华以及历届奥运会精彩片断的DVD、VCD和包括蓝光DVD、下载、MP3、MP4等在内的新媒体在大中华地区的出版发行权利。此举标志着中央电视台全面拥有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电视转播、网络播映和音像制品发行的所有权利,将使中央电视台形成三位一体、综合经营的媒体产业奥运开发链条,进一步提升了中央电视台奥运宣传的整体影响力。
为了抓住千载难逢的奥运商机,我公司先后与国际奥委会等相关机构展开了一系列艰苦复杂的谈判,最终通过希腊Victory Media SA公司成功获得了北京奥运会的音像出版发行权利。此次合作降低了运营成本、防范了经营风险,对推动公司的业务创新和全面发展意义重大,对推进中、希两国在文化领域的深度合作也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公司开展国际合作业务的又一次成功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