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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主持人自曝内幕 不辨质量光吆喝(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3日17:14  新闻晚报
电视购物主持人自曝内幕不辨质量光吆喝(附图)

“比钻戒还抢眼,加倍放大钻石的闪烁。 ”一则由林志玲代言的长虹U钻手机,在各大电视台深夜档的电视购物广告中热播。广告中的手机机身镶嵌了11颗南非真钻,又大又亮。然而,施小姐购买这款手机后却发现,钻石小得可怜,“简直要用放大镜才能看得见”。 图为电视购物广告上的

电视购物主持人自曝内幕不辨质量光吆喝(附图)

消费者实际购得的镶钻手机 摄影 杨眉

  “绝对高清晰高画质摄像机数码相机,全面超越!”“今天是超级优惠价,仅限前30位来电者!”每到深夜,遥控器转换间,总能看到各电视台播出的各类电视购物广告,主持人以其高分贝和夸张表情吸引观众的眼球。

  随着气温升高,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价廉物美商品的电视购物成为时下流行的“宅经济”购物方式,而主持人近乎“咆哮”的声音更让这种消费方式升温。然而最近不少市民却向本报投诉,称通过电视购物买来的商品远不如主持人在电视上高声叫卖的那么好。来自上海市消保委的数字也显示,近半年已收到3700余起对电视购物的投诉。

  电视购物损招

  1

  夸大其词——“高清”相机仅130万像素

  “一款比500万像素相机还清晰的高清相机,仅售376元!”近日市民傅先生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台“爱拍克”相机。

  傅先生表示,他是无意中看到电视里正播放这则相机广告的,当时广告还承诺,如果再加35元,可获赠一个大礼包,其中包括内存卡、相机支架和可充电电池。因为自己正好需要这样一台相机,加之电视里的价格如此诱人,他二话没说就拨打了订购电话。

  几天后傅先生领回相机,可刚开机不到1分钟,电池就没电,自动关机了。傅先生这才发现,广告里承诺的“可充电电池”,竟然变成电力不足的一次性电池。他检查“大礼包”才发现,相机支架没有送出。当天,傅先生就拨打了该公司的售后服务电话(61159998)要求退货,然而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傅先生只得再次拨打订货电话,对方却表示:“完全是两个部门,不负责售后服务。 ”

  找不到售后服务部门,傅先生自认倒霉。然而这还不是最让他失望的事情。傅先生随后自己买来电池装在相机上,拍出来的照片令他大失所望:“号称比500万像素相机还清楚的高清相机,拍出来的照片模糊不堪。 ”傅先生说,他请专业的朋友鉴定,该相机只有130万像素。

  记者拨打“爱拍克”相机的售后服务电话,电话一直处于忙音状态。

  2

  狸猫换太子——黄金项链变成美容品和手机

  一条黄金项链,戴了不到1个月,就严重褪色,这难道就是电视广告上宣称“火烧不黑,榔头砸不断”的黄金项链吗?市民杨勇日前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条“九九霸王金链”,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竟严重褪色,售后服务部却表示不能调换。可几天之后,杨先生竟接到一个自称“九九霸王金链”的电话,称金项链有问题,不能退货,但可以调换其他商品,杨先生表示,希望通过补差价方式换购一台笔记本电脑。

  对方说,笔记本电脑需要2180元,但既然杨先生的金链出现了问题,就免费调换一台电脑。几天后杨先生领回家一个包裹,拆开后竟是一套美容产品和一部手机。杨先生立即将包裹退回,可对方就是不肯签收。

  而这部无品牌手机才用了几天,就再也开不了机了。又绕了一大圈,手机还是没能退掉。记者拨打“九九霸王金链”电话,对方表示,顾客有问题,他们一般会退货,不会调换其他产品,杨先生可能遇到了一家“黑销售”。

  3

  无中生有——24K黄金手机无黄金

  黄金整机锻造,奢华闪耀,南非真钻闪耀夺目,只需998元——看到这样的广告,谁不心动?可不少消费者和张先生一样被这样的广告迷惑,购买了该手机,可发现现实并不如广告词所说的那样美好。

  张先生说,他今年70岁了,行动不方便,电视购物为中老年解决了去购物时往返的奔走之劳。前段时间,看到电视上介绍 “24K黄金镶钻手机”,主持人一遍又一遍介绍手机的各种功能以及闪耀的钻石、黄金机身。

  “他们说得如此真诚,如此用心,怎么可能是假的呢?”张先生说,他至今也无法相信,一个人可以这样声嘶力竭地说假话。付款后,张先生的确收到了手机,但和电视里推销的明显有差异。承诺的送内存卡,没有;承诺的黄金机身,怎么看也不像;承诺的南非钻石,小得可怜,是真是假也不知。

  张先生要求退货,却遭到对方拒绝。无奈,张先生拿着24K金手机到黄金珠宝中心进行鉴定,鉴定报告显示无24K金,这一结果让张先生欲哭无泪。

  日前这位 70岁的老人带着“24K黄金手机”从南京来到上海,要求给个说法。经消保委出面,商家表示愿意退一赔一。但老人想不通:“在上海的住宿费,来回火车票,难道都不支付了吗? ”

  4

  扬长避短——不粘炒锅重达4公斤

  足不出户,就能买到自己想要的产品,相比于网络购物还能更直观地了解产品的特性,这正是不少市民选择电视购物的原因。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电视购物所展示的不少商品,虽然在演示时一遍一遍展示着自己的优点,却往往对于这些产品潜在的缺陷只字不提。一旦消费者购买商品,想要退货就十分困难。

  家住杨浦区的唐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唐女士在电视购物广告中看到一个“不粘锅”,电视画面上不断出现这一不粘锅和传统锅具进行比较的演示画面,即使在烹调时容易糊掉的东西,只要使用这种锅,也丝毫不会粘锅,更不会产生油烟。

  “对于做饭的主妇来说,粘锅和油烟是最伤脑筋的事。 ”看到这样的介绍,唐女士毫不犹豫订购了这种“不粘锅”,尽管价格比其他锅贵出好几倍,但唐女士仍觉得很值得。然而收到了这种“不粘锅”后,唐女士仅用了几次就将其束之高阁了。

  “太重了,电视宣传时根本没讲到这一点。 ”唐女士说,一个锅有7、8斤重,炒菜再加洗涮,用这口锅累得腰酸背痛。而且这种锅非常“娇气”,一定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介绍的方法进行使用,一点也不方便。如果按照传统锅具的操作方法,同样会粘锅,也会冒出油烟来。

  电视购物最吸引人之处,就是主持人声嘶力竭地叫卖商品的“神奇功效”。这些主持人如何让电视购物变成一项“咆哮经济”?曾在电视购物节目担任支持人的林跃(化名)透露了其工作的内幕。他坦言,电视购物重要的不是产品的质量、功效,而是如何想法设法把东西卖出去。

  主持人曝内幕

  未见商品,先背台词

  “这些商品究竟质量怎么样,我也不知道。 ”林跃说,通常情况下,他们录制电视购物广告,首先拿到的一定是数页长的台词,至于节目上推销的各类商品,有时甚至是上场之后,才有工作人员匆忙将商品送到他手上,他们对于自己在电视屏幕上大肆推荐的商品其实一点都不了解。

  据林跃介绍,一般的电视购物广告通常由一男一女搭档完成,女性主持人负责对商品的性能、设计、价格提出种种疑问,而男性主持人则要给出这些问题的答案,而这一问一答都是事先设计好的桥段: “全部是从脚本上看来的,我们几乎都是在最后一刻才接触真实商品,不知道真实性能究竟如何。”

  林跃说,他第一次录制节目时就要为一款手机做广告,其广告词宣传“待机时间超长”、“超大屏幕”等,身为第一次录制此类节目的“菜鸟”,林跃还被工作人员告诫在台词脚本上注明 “惊讶”、“惊呼”、“挥手”、“拍桌子”等动作、表情要求,并在相应的台词后完成。 “这么好性能的手机连我都动心了,可是一直没看到商品。 ”当林跃要求先看这款神奇的手机时,却被告知“货还没到”,随后工作人员拿了一个烟盒给他练习。谁知上场后林跃一时紧张,竟错把烟盒当手机举起来,“所介绍的商品录完后就拿走了,我们连开机关机都没几次,怎么会知道性能如何? ”

  “咆哮”推销吸引眼球

  林跃说,电视购物节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两个主持搭档推荐一种商品,以手机、饰品等为主;还有一种则是以“专家访谈”形式进行,主要是针对各种保健品。第一种往往由一男一女搭档完成,后一种则通常由女主持人和由演员共同完成:“现在年轻人比较喜欢前一种,男女主持人一直惊呼不断,比的就是谁大声。 ”

  “为了比谁的声音更响更急促,我们在录制过程中经常出现声音突然嘶哑的情况,遇到这样就必须重新录制。”林跃称,他曾一次连续以高频率的说话方式讲了几乎整整两页纸台词,结果最后一句 “你还不心动吗?”却意外破音,不得不重新录制: “很多时候为了维持长时间高频率高分贝的说话方式,不得不反复录制同一段内容。”

  林跃说,这种 “咆哮式”推销男女分工各有不同,女性主持人主要以 “哇,太厉害了!”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这一类惊叹的台词为主,并不时以惊讶和佩服的表情看着男主持人;而男主持人要负责回答女主持的提问,以问答方式介绍商品的性能,为表现出 “斩钉截铁”的肯定,男主持不时要用力拍打桌子、挥动手臂等动作配合高声介绍。

  “年轻人更喜欢这种咆哮式的电视购物,虽然表情浮夸、语速很快,但可能因为这样造成一种紧迫感,不少人觉得这些商品量很少,于是赶紧订货。林跃告诉记者,自从 “侯总”在电视上走红后,这种咆哮式推销就一直很红,有时制作公司会让初次上阵的主持人练习脸部表情,对于他这种有一定经验的电视购物主持,已经很清楚在哪些地方应摆出哪些表情: “如说到商品的性能好,挥手捶打桌子一定要特别有力;如强调价格很低,眼睛一定要紧盯镜头。虽然夸张,但有人爱看。”

  通宵嘶吼体力严重透支

  当记者询问林跃 “出场费”时,林跃纠正表示: “我们拿的不是出场费,是劳务费。现在的购物节目主持绝对是体力活。”

  林跃说,自己当初是跟一个影视制作公司签的合同,这家公司接了不少制作电视购物节目的活: “购物主持不一定要科班出身,长得老实诚恳最重要,说话顺畅就可以,当然,肺活量要大。”不过他也坦言,自己其实并不清楚主持这些节目的最终去向:“可能是卫视,也可能是地市级、县级电视台,我也不清楚。偶尔在电视上看到自己的表演,也觉得挺好笑的,也想继续看下去。”

  “我们录制节目,快的话一两个小时,慢的话一录就是一个通宵,这么大强度声嘶力竭地喊,节目录完嗓子就哑了。”林跃称,有一次通宵录制节目后,自己几乎三天说不出话来。

  除了喉咙外, “咆哮经济”对主持人的动作也是一大考验。林跃一次录制一个手机广告,捶打桌子的动作竟做了上百次,手掌侧面几乎完全肿胀起来,还有一次为表现降价幅度很大,竟一挥手打到搭档女主持人的眼睛。

  “劳动强度之大绝对超出一般人想象,笑一笑挺轻松吧,我们笑都能笑出毛病来。 ”林跃介绍说,他的一个女搭档,由于连续三四小时表现出“惊讶”、“惊喜”的表情,节目录完脸部肌肉都快扭曲了:“用那个女主持的话说,不停地抬眉毛、张嘴、瞪眼睛,自己的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 ”

  此类节目对主持人的体力、技巧也是一项考验: “要卖的商品是手机,你就必须学会近距离展示,手悬空而不抖,还要会反向按键,面对镜头操作自如。有时一举半个小时,手臂都麻木了。”

  尽管工作很辛苦,林跃仍然表示自己的辛苦就是一种营销行为: “卖什么我不在乎,我在乎的就是通过大呼小叫把东西卖出去,如果有一天这种方式不红了,我们会想出新的方式吸引大家的关注。”

  ■消保委

  电视购物投诉半年3700件

  “从今年1月份到5月份,已接到3700件关于电视购物的投诉。 ”昨日,上海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说,电视购物投诉涉及到各行各业,数码产品、美容保健品是焦点,广告宣传失实、产品劣质。

  由于电视购物具有异地交易的特征,消费者无法在货到前比较和鉴别,只能通过经营者提供的广告了解商品有关情况,它所折射出的电视购物消费模式鱼龙混杂、缺少规制的现状值得关注。

  一些专业人士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视直销企业的监管,提高电视直销企业的准入门槛,加紧对其电视购物广告的审查,并加大对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相关部门应集中力量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还应尽快出台电视直销节目审查播出制度,规定由于电视台审查不严,播出虚假广告,电视台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消费者也要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谨慎选择购买电视购物产品。

  律师说法

  行业法律空白电视购物监管难

  记者采访了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吴艳燕律师,她说,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电视购物的专门法律法规,对电视购物的行业定位、入行企业的资格审定、广告播放的规范要求、商品经营全部流程中供货商及经销商法律责任的认定等众多问题,都还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由于当前电视购物广告的投放尚不需要行政审批,作为广告发布者的电视媒体只负责审查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但对具体广告内容不作实质性审查。由于法律规范不明确,对电视购物的监管存在漏洞,为电视购物公司、生产厂家、经销商提供了可趁之机。

  随着电视购物问题不断出现,近年来,相关部门已在加紧制定完善电视购物行业法律法规,相关的《电视购物节目标准》和《电视购物行业标准》可望在不久的将来出台,在新的行业法律法规出台前,消费者电视购物及维权要注意以下几点:

  理性消费。对电视购物频道播出的广告,消费者要学会理性分析,在购买前一定要多询问、多查询、多了解产品性能、质量、售后服务、市场价格等信息,切不可冲动消费。

  做好书面凭证记录。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应要求对方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对于拒绝开具有效凭证的商品,要提高警惕。

  消费者一旦被侵权,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虽然现在专门的电视购物行业法律法规空白,但消费者依然可以根据现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维权。如果消费者认为电视购物广告存在欺诈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要求广告主承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对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消费者可直接向厂家或广告主要求赔偿,如果消费者不知道产品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又不知道广告主的联系方式,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要求播出电视购物广告的电视台承担责任。晚报记者 范献丰 祝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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