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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通报17例典型违法电视直销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3日09:32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23日电 (记者杜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2日发布工商广公字[2009]7号违法广告公告,通报17个典型的电视直销广告涉嫌违法,主要集中在减肥、祛疤、以及宣称治疗疾病的普通用品和保健食品等方面。

  公告称,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台卫视频道播放的电视直销广告进行了集中监测。据监测显示,28家省(区、市)电视台卫视频道的58个产品的电视直销广告涉嫌违法。

  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水果瘦电视直销广告等减肥类产品电视直销广告,含有大量不真实、不科学的内容,夸大产品功效,对消费者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误导性。

  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巴玛雅祛疤电视直销广告等祛疤类产品电视直销广告夸大功效,使用绝对化以及与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以前后对比等方式保证效果,严重歪曲产品作用,误导消费者。

  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红颜胶囊电视直销广告等部分保健食品电视直销广告超范围宣传功能,鼓吹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暗示疗效。

  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一些普通用品,如所谓的魔链、魔环等电视直销广告产品冒充医疗器械,宣传治疗疾病等功能,使用不科学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名人、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神奇”疗效,有极大的欺骗性。

  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严重违法电视直销广告公开点评发布会上,中国广告协会杨洪丰对17则电视直销广告进行了公开谴责。提醒消费者提高辨识能力,谨慎购买那些连公司名称、联系方式都不敢标明的购物企业所直销的产品。同时,中广协还呼吁媒体,切实加强电视直销广告的播出审查,坚决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遏制违法违规的电视直销广告。

  对于监测到的所有电视直销广告,国家工商总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主体进行严厉查处,以切实净化广告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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