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巍郝洪捷)著名漫画家朱德庸认为,北京电视台等单位制作并播出的《上班这点事》节目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将与栏目有关的北京电视台、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唯众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宽频传播有限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50余万元。
今天下午,此案将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昨天,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
台湾著名漫画家朱德庸诉称,他是《双响炮》、《醋溜族》、《涩女郎》等多部漫画作品的作者。其中,他创作的《关于上班这件事》的漫画作品,以幽默、辛辣和自嘲的手法描绘了一部都市上班族的人生百态。
朱德庸内地代理律师来斌介绍,朱德庸本人发现,被告制作并在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播放的电视栏目——《上班这点事》,不仅在栏目名称上明显使用了自己著作的书名,而且在栏目的广告宣传及内容中多次频繁使用自己著作中的标志性语句。
来斌表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朱德庸的著作权。
昨天下午,该案在海淀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原告朱德庸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原本漫画、北京电视台的节目录像和节目在网络上的宣传等证据。
被告方则表示,在今天下午的开庭中,会有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