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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V面向社会征集优秀教育电视节目的公开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2日14:31  新浪娱乐

  中国教育电视台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教育电视节目(包括节目策划方案)的公开函

  中国教育电视台是教育部所属的国家级专业电视媒体,现拥有覆盖全国及东南亚地区卫星一套、二套、空中课堂频道节目,覆盖北京及周边地区的第三套节目,覆盖全国109个省市落地的早期教育数字付费频道。目前正在打造向海外推广的汉语文化节目。同时,中国教育电视台即将正式推出国家教育新媒体平台。

  本着“创建全球最大的学习型平台”的理念,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求,我台特面向社会诚挚征集电视节目(含节目策划方案)。期盼社会各界能与我台一道,为贯彻落实今年即将颁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电视和网络作品,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及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做出贡献。

  征集对象

  国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媒体、学校、社会电视制作公司等。

  征集内容:

  1.文化知识类节目:面向各级各类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内容健康向上,引导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2.健康类节目:面向社会各界,提供健康知识(包括心理健康)服务。

  3.科普类节目:面向社会各界,以青少年为主体,提供科技知识、科普知识服务。

  4.动漫类节目:面向社会各界,以青少年为主体,提供动漫资讯、创作感言及动漫作品。

  5.教育教学培训类节目:面向各级各类受教育者,提供岗位培训、职业技能教育。

  6.青少年体育类:面向广大青少年,提供有关学校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方面的电视作品。

  征集形式:

  1.节目时长不限。

  2.表现形式不限。

  3.传统电视媒体与新媒体结合者优先。

  具体要求:

  1.应征节目要求为原创新作。节目提供者保证对该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2.中国教育电视台对所有应征者及其作品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经组织专家评审,未采用的节目一律退回。凡采用的节目另行商定合作方式。

  3.应征节目一经采用,即视同将相关方案及资料授权中国教育电视台,用于中国教育电视台的推广宣传,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照片、课件或影音资料等。

  4.应征节目须完整填写《中国教育电视台节目(含方案)征集登记表》(附后),并附详细节目策划方案、经费来源、运营方式、主创人员说明,即单位资质证明(个人提供方案除外)。

  5.应征节目起止时间:2010年2月12日--3月10日。应征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快递送达。

  6.联系人:张惠。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盛鸿大厦中国教育电视台总编室。联系电话:010-58611841。电子邮箱:cetvwx@sina.com

  中国教育电视台

  201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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