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蕾这场换角风波看来一时半会平息不下来。
明星惹官非,我们看得不只是热闹,还应该学些知识,看点门道。比如郝蕾案里,看双方各执一词的争辩,多少也明白了做伪证到底是怎么回事。而看藏天朔案,你如果以前搞不懂看守所能拘留人多长时间,那现在也该知道了,“两个月”肯定属于不正常范围,否则也不会变成一件稀奇事来报道。明星普法,效果更加一流。当然希望这些知识,你们以后都用不到……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朱燕霞)因为电视剧《永不瞑目》换角风波,演员郝蕾和江苏卫视无法就薪酬及赔偿问题达成共识,闹上了法庭,前者被指工作不认真,还经常把另外剧组的编剧带来讨论剧本。前日,案件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二审。昨日多家媒体对此作了报道,称郝蕾助理袁(音)小姐以证人身份出席,但其证词却被江苏卫视律师指称,与郝蕾的一位编剧朋友在一审时提出的证词前后矛盾,属于作伪证。不过对于这次的“伪证”说,郝蕾方面的经纪人却向本报表示:“胡扯!根本没有的事。”
一审郝蕾朋友证词:总共到《永不瞑目》剧组来见过郝蕾三次,每次大概3天,加起来大概10天。
二审袁小姐证词:天天和郝蕾形影不离,我不可能不了解真实情况。郝蕾在《永不瞑目》剧组工作态度很认真,不存在江苏卫视所指责的情况。郝蕾的这个朋友只来过两三次,每次只待两三个小时。
就此次的“伪证”说,本报记者也联系郝蕾的经纪人徐小姐,其第一反应便是:“他们胡扯!”她强调这只是江苏卫视单方面放出的消息:“我问了很多媒体,接到的其实都是他们(指江苏卫视)的通稿。都是胡扯!”徐小姐向记者表示:“我那天一直在现场旁听,根本就没有什么律师当场说撒谎这回事。那天律师只是问小袁有个朋友每次去现场待多长时间,小袁就说2-3个小时。当时对方律师是有提问说这和这位朋友的供词相矛盾。但朋友的供词只是回答他来广州待的时间。小袁说的就是自己事实看到这位朋友来探班的时间。”同时其也否认了郝蕾曾带外剧组编剧进剧组的事,认为朋友探班是正常的事。
随后,记者就徐小姐的回应向江苏卫视求证。江苏卫视的宣传刘先生表示郝蕾方面的证人证词前后不一致是事实。对于徐小姐所提的“发通稿”之说,其直接否定道:“我们没有发任何的新闻稿件,所有媒体报道的都是根据《法制晚报》记者旁听所记录的内容以及后来追踪采访到的。”
目前,该案没有宣判,预计将在两个月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