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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案审限延长一月 律师申请调取新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2日11:34  中国法院网

  记者昨天(4月11日)获悉,因个别律师申请“调取新证据”并获得法院准许,原定本周宣判的央视大火案,将延长一个月的审理期限。

  上周代理央视大火案的多名律师收到市二中院法官的通知称,因为有部分律师提出调取新证据的申请,法庭予以批准。依照相关规定,央视大火案的一审审理期限将延长一个月。据悉,央视大火案于2月底移送市二中院审理。依诉讼程序规定,该案的一审审限为一个半月,应在本周内宣判。通知并未提及是何被告人的律师提出的申请,也未提及究竟要调取哪一个新证据。

  3月23日央视大火一案开庭时,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世荣、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李小华,曾明确表示“不认罪”。此外在庭审过程中,确有几名律师为其当事人提出了调取新证据的请求,但庭审并未展开该话题。参与庭审的一名律师介绍称,“申请调取并获得法庭准许的新证据,一般是指对案件的定罪量刑有影响的、此前从未提交法庭质证的重要证据。”

  专家说法

  新证影响量刑需再开庭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教师杨彩霞称,法院认为其调取新证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准许,但并不一定会再次开庭。她称,申请获得准许后,申请人可以自行调取新证据,也可以提请法院收集、调取新证据。但实践中,该证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曾真实存在,此时是否能够调取,调取后是否能影响定罪量刑等,均需进行认定。如经认定,该证据可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则法院需要再次开庭对该新证据进行质证。

  杨彩霞还称,从目前的庭审进展来看,央视大火案最迟在5月中旬前一审宣判。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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