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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案二批起诉 涉及3家单位8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3日16:48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洪雪)继央视大火案首批21名被告人终审获判后,第二批5个案件已被公诉至市二中院,罪名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玩忽职守罪和妨害作证罪。

  据悉,此批案件不涉及央视人员,检方围绕失火大楼使用不合格保温板的事实,起诉了3家单位及8人。

  据了解,8名被告人中,3家被告单位的6名主管、负责人被控在生产、销售保温板过程中以次充好,在央视新址配楼施工过程中使用了大量阻燃等级未达标的保温板,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另有一人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干部。此外,中山盛兴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冯国敏在大火发生后指使下属隐瞒实情,被控妨害作证罪。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上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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