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中)称演员黄海冰为了演电视剧《水浒》,晃点《岁月骄阳》剧组,一公司向其索赔100余万元。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10余名黄海冰的“粉丝”到庭参与了旁听。
广州瀚潮影视传媒公司称,2010年3月,该公司与黄海冰签订了合同书,约定黄海冰出演《岁月骄阳》第一男主角。瀚潮公司如约支付了黄海冰50万元的劳务费。
黄海冰与瀚潮公司签约时,尚有《水浒》片约(饰演柴进)在身,瀚潮公司特别允许黄海冰推迟21天进入剧组,并且在拍摄过程中给予黄海冰三天时间离开剧组完成其他片约。
但在2010年5月27日,当剧组人员给黄海冰送拍摄通告单时,才知道黄海冰已离组,使得整个剧组计划大乱,拍摄工作不得不停止。
由于《岁月骄阳》要参展上海电视节,瀚潮公司只得临时更换男主角,赶拍新宣传片。
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瀚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黄海冰返还劳务费50万元,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各项损失41万多元。
法庭上,黄海冰一方提出反诉,表示瀚潮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承担劳务费21万余元,并赔偿违约金20万元。
黄海冰的代理律师认为,是瀚潮公司一方违反合同单方毁约,造成黄无法继续完成拍摄工作,也给他带来了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距离合同约定的最后期限只剩下70天,才同意黄进组,而此时只提供了部分剧本。剧组故意不安排黄戏份,十多天时间里只安排了两天的拍摄。”该律师称。
该律师还说,因为要去《水浒》剧组杀青,经纪人催促剧组抓紧黄海冰的戏份,但剧组主任却无限期拖延。《水浒》剧组的张弛导演甚至亲自打电话表示,如果离组造成损失的话,《水浒》剧组可以补偿,但《岁月骄阳》剧组却表示杀青前不许黄离开。
“鉴于剧组的极端不友好态度,权衡利弊黄海冰才离开。”该律师说。
法庭上,将近10名黄海冰的“粉丝”到庭旁听。但黄海冰并没到庭,而且诉讼过程“一点也不娱乐化”。于是,在庭审过程中好几个“粉丝”昏昏欲睡。
人物简介
黄海冰,1973年7月23日出生,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毕业。以饰演武侠小生出名,代表作有《武林外史》、《萍踪侠影》、《隋唐英雄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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