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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浒》遭“网络抢播” 天津卫视发维权声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16:09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刘桂芳)历时3年、耗费4.5亿元拍摄的86集新版电视剧《水浒》,已经在多家地面频道开播。而与此同时,多家视频网站也以每日两集的速度同步更新。面对来势汹汹的“网络抢播”,作为新《水浒》上星播出购买方之一的天津卫视,昨日发表维权声明,对“网络抢播”这一行为进行痛斥。

  据悉,新版《水浒》作为今年最重点的历史大剧,天津卫视投入了几千万才拿到的上星首轮播出权,这个投入是全国地面频道和网络播出购买费用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面对“网络抢播”,天津卫视维权声明表示:新《水浒》的四家首轮播出的卫视中,天津卫视投入资金最多,受“网络抢播”影响损失最大。天津卫视认同安徽卫视以退购《水浒》版权来维护频道利益的做法,虽然天津卫视暂不会退购版权,但一定会采取法律手段,主张首轮播出方权益。

  维权声明称:“天津卫视自从获得新版《水浒》首轮播出权后,对该剧未来的收视做出多方努力。面对‘网络抢播’事件必定会造成的收视影响,天津卫视无法沉默。”天津卫视相关部门负责人表态:“天津卫视在此次‘网络抢播’事件中,是最大的损失方。如果网络方不停止此项违约行为,我们不排除诉诸法律的形式。无论此事件的责任人是谁,天津卫视都将追究到底。”

  新版《水浒传》原定于2011年8月2日在全国四家卫视首轮播出,而此次大规模的“网络抢播”,对首轮播出效果和收视率会造成极大影响。因此,天津卫视将与其他三家卫视和发行方协商,紧急调整播出时间,准备提前播出新《水浒》,将损失减至最低。同时,天津卫视将召集其他卫视、网络播出平台与各大发行公司负责人,发表“遵守媒体协议,杜绝恶性竞争”的倡议,并共同签署播出公约,希望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公司和网络媒体能遵守契约精神,避免此类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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