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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浩翔何念合作不成对簿公堂 骂战进入法律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9日10:26  天天新报
text1 彭浩翔
text2 何念

  著名导演彭浩翔、何念围绕《撒娇女王》创意版权之争的网络骂战,随着昨日何念举行发布会公开发表声明,正式走入法律程序。昨日上午,何念在其发言人和律师的陪同下,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跟香港导演彭浩翔作品《撒娇女王》版权纷争一事发表声明,并就此前彭浩翔方面过激言论提出10万元索赔。何念坦言对提出诉讼一事十分遗憾,但强调就其个人而言,“依旧认为他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导演”。  对簿公堂索赔10万元

  一个是凭借《志明与春娇》等小众文艺片而人气直升的电影界新锐,一个是擅长打造《武林外传》等商业舞台剧的话剧界新星。彭浩翔和何念最初是为达成“跨界合作”走到一起,却不料“撒娇女王”的创意尚未从构思落实到作品,两人就因为创意归属权展开了网络骂战。

  对于不得不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正视听,何念表示“十分遗憾”,发布会上他大多数时候只是沉默,念个人声明、回答媒体提问均由发言人和律师代劳。接受媒体采访时,何念坦言,本想以温和态度解决口水之争,但事情发展成现在的状况,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记者会上,其律师一再表示何念对彭浩翔先生一直心存敬意,10万元索赔不是目的,更非何念所愿,只希望借法律武器结束这场无谓的纷争。何念说:“我觉得挺遗憾的,原本是很希望有这次跨界合作。希望这场口水战能平息下来,不要再有更多人参与”。

  何念还表示,此前一直希望此事可以以善意沟通的方式化解,但是由于与彭浩翔导演的纠纷已变成了“人身攻击”,现今只希望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让大家了解真相。据悉,发布会之后此事将交由律师处理,何念个人将不再就此事发言。

  是侵权抑或是诽谤?

  昨日,何念公开发表声明主要阐释了三个关键内容:一,话剧《撒娇女王》系何念及工作团队共同独立创作,不涉及侵犯包括电影《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在内的其他作品的合法权益,何念本人愿意对此承担法律责任;二,对于彭浩翔的不实言论及恶语中伤,何念愿循法律途径还事件本身真相;三,公众人物是精神产品的创造者,言论当为社会表率。这次起诉,何念希望能创造一个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的社会环境,还社会以公义,并非一己私利。

  值得一提的是,早先彭浩翔也曾就此发表过一封公开信,而就双方各自的声明来看,矛盾关键还在于创意版权之争。彭浩翔坚持,何念剽窃了自己的创意版权。而何念表示,“自己的原创剧本全都是为了四个演员新编的,除了‘撒娇’二字,和对方无任何雷同”。另外,何念对于彭浩翔为自己提供启发的事情毫不避讳,并表示到时候会在作品中注明感谢。

  记者会上何念的律师也表示:“关于何念先生侵犯著作权一事我们解释得已经非常清楚,在法庭上彭浩翔先生必须要举出相应证据,这必须以事实说话,我们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争论焦点】

  剧名 

  《撒娇女王》谁提出的?

  彭浩翔:

  故事源头及名字概念,肯定来自我的那个故事,就连我们草拟的合约上面也清楚写明该剧名字是“撒娇女王”。

  何念:

  在彼此沟通合同的过程中,彭浩翔导演坚持何念必须沿用《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这个名字,《撒娇女王》这个名字是何念提出的。

  剧本 

  是否属“自行原创”?

  彭浩翔:

  对于何念在公开信中说:“我们非常感谢彭浩翔导演对《撒娇女王》创作起源的启发。”对此,我表示呕吐。你这个行为就像强暴了人家,还发个短讯感谢别人让你爽了一下。

  何念:

  话剧没有必要沿用书中内容,更不会沿用电影的故事。剧目内容则完全由何念团队自行创作,何念要求团队成员创作期间不要看《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这本书。

  合作 

  “跨界合作”谈崩主因?

  彭浩翔:

  去年10月28日,何念公司发来了合作合约,当中内容完全不等,基本理念是要一分钱不付地把版权拿去,永久属于他公司,然后某段年份内演出分红给我,但也没说如何付和如何核实收益。对于如此不合理、不尊重的合约,我表示没法接受。何那边回复说他们会回去修改合约,可是一直未有回音。

  何念:

  由于两位导演对于各自原创作品的坚持,以至于因合作细节最终未能达成一致,合同因而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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