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华鼎中国电视剧满意度调查由天下英才传媒于2010年创办,是迄今已成功举办五届的中国老百姓口碑“华鼎荣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调研结果“中国百强电视剧”是来自中国观众对电视剧民意测评的最高褒奖。它通过严谨的数据统计、科学的研究分析,凝聚老百姓意见,以奖励优秀电视剧和表彰成绩卓著的电视剧工作者为宗旨,对促进中国电视剧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华鼎中国电视剧满意度调查(以下简称“华鼎电视剧”),由天下英才传媒主办,并委托中国最权威的娱乐满意度调查机构,具体承办的非盈利性公益调查。
第三条“华鼎电视剧”坚持每年调查一次,评价者通过遵守中立的评价规则实现调研、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二章荣誉设置与作品送评
第四条“华鼎电视剧公众满意度调查”荣誉
华鼎电视剧满意度调查将电视剧分类为近代革命、偶像励志、爱情、喜剧、古装、都市、乡村、传奇八个类别。
1.人物类荣誉:
年度杰出成就奖
年度最佳电视剧导演
年度最佳电视剧编剧
年度最佳电视剧主题曲演唱
年度最佳电视剧男主角
年度最佳电视剧女主角
年度最佳电视剧男配角
年度最佳电视剧女配角
年度近代革命类最佳男演员
年度近代革命类最佳女演员
年度偶像励志类最佳男演员
年度偶像励志类最佳女演员
年度传奇类最佳男演员
年度传奇类最佳女演员
年度爱情类最佳男演员
年度爱情类最佳女演员
年度喜剧类最佳男演员
年度喜剧类最佳女演员
年度古装类最佳男演员
年度古装类最佳女演员
年度都市类最佳男演员
年度都市类最佳女演员
年度乡村类最佳男演员
年度乡村类最佳女演员
观众最喜爱的电视剧演员
2.作品类荣誉:
中国年度电视剧满意度调查第一名
3.特别荣誉:各类电视剧均不定期设置特别荣誉,以褒奖对行业具有特殊贡献的作品。
第五条调查范围
本届活动主要对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在大陆地区各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进行调研。
第六条参评资格
1.凡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播出(于各卫视播出)的电视剧均可参加调查。
2.除参评电视剧的投资机构在调查之前公开声明外,参评电视剧均视为自愿接受调查。
3.“华鼎-中国电视剧满意度调查课题组”将最后确定评选资格,课题组不会受任何人为障碍约束干扰,它会为最终的荣誉输出做出自己的独立决定。
4.如果发生任何争执,课题组有权保留荣誉直至争议解决再作评定。
第七条调查流程
1.初选阶段:由主办方指定上一届评委会,从播出的数百部电视剧中,通过投票的方式选取100部作为调查对象。
2.调查阶段:对入围的100部电视剧进行满意度调查,调研方式以街头拦截为主,百分之百民意体现,最终揭晓“中国百强电视剧排行榜”。
3.终审阶段: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并由课题组按照单项、综合、类别和特设荣誉类别进行提名,通过短信投票、网络投票、专家访谈方式进行票选。
第八条参评材料
被调查电视剧需向课题组报送两份材料:
1、提交六张6寸电视剧剧照、海报等,10分钟电视剧宣传片(供制作荣誉证书和印制画册用)。
2、提交一份电视剧简介,1000字以内,重点介绍被调查电视剧的基本情况、剧组工种名单和获奖情况等。
第九条评价体系设计和指标遴选
(1)理论:采用“金字塔”原理和“新闻洞”理论,结合我国电视剧的实际情况严格筛选出高层次的、具有标志性的反映电视剧的质量指标和持续性的指标集;
(2)特征:体现被评价电视剧的状况,确保最终遴选出的评价指标具有简洁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可重复验证性和可持续性等特征。
(3)坚持系统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和导向性等四大原则。
1)系统性原则。电视剧评价必须用若干指标进行衡量,指标间互相联系和互相制约,同一层次指标尽可能的界限分明,体现出较强的系统性。同时保证评价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都有明确的内涵和科学的解释,要考虑指标遴选、指标权重设置和计算方法的科学性。
2)公正性原则。确保被选择的指标具有可比性,可比性是保证公正性的前提,确保评价指标在理论上站得住脚,同时又能反映电视剧的客观实际情况。
3)可操作原则。确保被选择的指标简单、实用、可重复验证。评价操作尽量简单方便,但保证数据易于获取,且不能失真。确保评价指标体系繁简适中,计算方法简单可行,在基本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全面性的前提下,指标体系尽可能简化,减少或去掉一些对结果影响甚微的指标。严格控制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评价结果他人可以按照同样的程序复核。
4)导向性原则。确保被选择的指标具有持续性、导向性功能。电视剧评价的目的不是单纯调查出电视剧的名次及优劣的程度,更重要的是引导被评电视剧能比较客观地了解和把握自己的特色、优势、劣势,鼓励被评演员更好地、有针对性地向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发展,特别是向着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方向和目标发展,以此体现并发挥满意度调查工作对电视剧发展的导向功能。
第十条调查指标和方式
1.满意度调查采用三级评价指标体系,共有基础要素、观看价值、观众忠诚度3个一级指标,31个二级指标。
2.使用联信独家研究、具有知识产权的“中国电视剧满意度指数模型”,进行数据分析。
3.通过网络调查、专家访谈、街头拦截三种形式进行。样本权重:网络调查占15%权重,专家访谈占15%权重,街头拦截占70%权重。
(1)网络调查对年龄在16—65岁的网友,进行开放式调查。每个网友可以对多部电视剧评价,但是对同一电视剧只能进行一次评价。
(2)专家访谈主要对演艺界和相关媒体演员、主持人、制片、剧务、摄影、美工、服装、化妆、灯光、策划、记者等日常与调查剧组有联系的人士进行调查。
(3)街头拦截主要对16—65岁的目标性公众进行针对性较强的拦截式调查。
第十一条调查地区和样本数量
1.调查地区:北京、上海、广州、西安、重庆、长沙、深圳、杭州、沈阳、太原十大城市。
2.电视剧样本数量:此调查目的,不仅在于获得具有代表性的统计意义上的数据,还在于能将数据用于高级分析。因此,必须达成可以获得一定样本量的回收率。
第十二条课题组组成
1.分为二级金字塔形式,最高层是专家课题组,下设分支课题组。
2.专家课题组人员从导演、演员、制片人、记者、编剧、教授、学者等群体中选拔出来。
3.专家课题组下设的分支课题组,除了职业评委外,还包括一支庞大的自愿参与评价的队伍。
4.如需评审,提名专家实到数量不少于2/3,终审专家实到数量不少于评委总数80%。
5.专家课题组包括组长、两个副组长,任期为一年。专家课题组成员每届任期一年,在同样职位连任不超过五任。
6.每届评委调整人数不超过30%。
第十三条评委任职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在行业内有杰出的贡献和声誉。
2.年龄在40岁至70岁之间,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3.最少两名在职委员的推荐。
4.遵守章程,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华鼎品牌的声誉
第十四条评委职责
1.评委成员承诺评选时,不会受任何人为因素干扰,会独立做出决定。
2.评委成员应熟悉入围电视剧的内容,为下届调查提出权威而有代表性的电视剧调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3.评委成员应认真阅读提名参评的演员、导演、电视剧等相关材料,仔细审听、审看、分析评议,保证独立、公正评价。
4.作为评委,应对评审会所有的资料,像候选人与评委会成员的评估资料,都应该严格保密,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论什么时候,也不能与他人讨论或交流这些资料,要随时保持警惕。
第三章调查及评审规则
第十五条揭晓阶段
1.“中国百强电视剧排行榜”发布,由指定专业调查机构,根据数据研究模型,经过认真分析,得出:中国电视剧满意度指数。
2.指数发布。由指定专业调查机构在揭晓时,通过合作媒体发布总榜前十名和最后十名。
第十六条华鼎电视剧荣誉提名
1.华鼎电视剧调查结果揭晓后,进入华鼎电视剧单项荣誉提名阶段。具体时间,总榜公布72小时内,在监事会或者公证机构监督下,专家课题组负责召集课题组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审议。
2.华鼎电视剧,将调查综合指数第一名的电视剧,作为推荐“中国年度电视剧满意度调查第一名”候选,经华鼎电视剧专家课题组讨论通过后,在华鼎电视剧之夜发布典礼上颁发证书以表彰其杰出贡献。
3.每个单项演员荣誉提名最低不少于3人。
4.其它每个作品荣誉的提名最多不超过5部。
5.提名和荣誉的评选,由课题组提供印制的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由秘书处聘请公证人员开启和计算票数。
6.在提名投票中,所有选票的计分采用优先选择和加权平均值制。非提名电视剧无资格参加最后评选。
7.如果一项荣誉的其中一部提名电视剧,因为某种特殊原因被课题组宣布废除评选资格,不会再增加新的电视剧以填补空缺,此项荣誉将以少一个提名名额的方式进入下一轮投票。
8.华鼎课题组评审成员承诺不进行非正当的拉票活动。
9.评委会的任何成员不得建立或保持有可能阻碍或损害评委正确的有道德的公正判断,或者有可能会对华鼎品牌产生负面影响的关系。
第十七条最后一轮投票
1、最后一轮投票时间在颁奖典礼举办钱72小时内进行,各类荣誉的最后一轮投票只有那些积极参与的专家和观众才具有资格。
2、提名产生后,课题组通过专家(10%权重)和观众(90%权重)投票形式,最后以得票多少决定荣誉的最终获得者,充分体现“老百姓口碑”的定位。得票最高者将获得华鼎电视剧荣誉。
3、专家、观众投票后,选票全交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统计。选票放在保险箱内密封。统计后的用纸则全部烧毁。荣誉名单高度保密,分别装入密封的各个信袋,直到发布当日当刻,由司仪当众拆封宣布。
4、获得荣誉的电视剧如果是合作完成的,则作品作者均得到水晶华鼎,除非此项荣誉有数额限定。若最终投票中有两部电视剧得分一样,则两部作品均获得该项殊荣。
第十八条“华鼎电视剧”评审时间
1、专家提名:2011年11月1日;
2、网络、短信投票: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30日
第十九条华鼎满意度调研成果
受委托的联信调研机构将邀请统计、分析方面专业人士,依据调研结果出具《华鼎-中国电视剧满意度调查报告》。同时公开发布《中国百强电视剧排行榜》。
第四章发布与讨论
第二十条2011年12月上旬,举办“华鼎电视剧”发布会,召开发布研讨会,总结发布会工作,专家讲评研讨。
第二十一条“华鼎电视剧荣誉”只颁发给对投票观众尊重的电视剧工作者。荣誉没有抗拒因素,不允许代领。如发布礼现场最高票数者未到,则下一得票者获选,以此类推至第三名。如前三名候选人全部未到,则此荣誉空缺。
第二十二条 “华鼎电视剧”荣誉获得者由天下英才传媒代表主办机构颁发证书。
第二十三条华鼎电视剧之夜嘉宾,必须公众形象良好,由评委或上届荣誉获得者应邀担任。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四条“华鼎电视剧”为非赢利性的,调查、讲评、研讨经费由华鼎老艺术家基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天下英才传媒筹集。
第二十五条华鼎电视剧之夜电视转播,相关合作事宜由天下英才传媒负责。
第二十六条如有机构出资协办,经华鼎电视剧满意度调查评委会批准,可以冠名设杯,或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及实施情况,和其他相关信息,统一在华鼎电视剧满意度调查官方网站及相关专业网站公布,以供公众查询和验证。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华鼎满意度调查课题组。
(责编: 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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