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30日透露,为确保2012年1月1日起切实执行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插播广告的规定,全国各级电视台已完成2012年广告和节目的重新编排工作,撤销了2012年电视剧中间的广告插播时段。
广电总局11月28日下发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发言人说,广电总局将2012年1月份列为“电视剧插播广告专项监管月”,对全国各级电视台进行全面监管,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010-86091111,接受观众监督,对违规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责编: 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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