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13日通报,按照9日下发的《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引进境外影视剧的长度原则上控制在50集以内;境外影视剧不得在黄金时段播出。
通知要求引进境外影视剧的长度原则上控制在50集以内,不得引进涉案题材和含有暴力低俗内容的境外影视剧。并规定境外
影视剧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22:00)播出,不得超过该电视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25%。同时要求各电视频道不得以栏目短剧或介绍境外影视剧的形式变相完整播出未经广电总局审批并获得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还应进一步加强境外影视剧播出国别比例的管理,避免个别电视频道在一段时期内集中播出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境外影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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