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师傅在首尔》 最近有点小火。但被置于聚光灯下也并非什么好事———眼毒的网友就细心发现,剧中表现的韩国首尔的外景,其实有很多是在成都拍的;内景也有部分穿帮,甚至出现了家乐福等中文字样……
一时间,各种揣测甚嚣尘上,有说经费紧张的,有说搭上“异国恋”只是为了博人眼球炒作卖点的。虽然制片人马建安解释,与经费无关,是签证时间长,没有提前报批,错过了拍摄时机,只能在国内取景,但这并不能完全压制网友们心中的各种疑云,甚至有网友提出“在几乎部部剧都有穿帮的当下,我们看到制作粗劣的穿帮剧能否索赔”的问题。
这的确是一个好问题。
确实,在电视剧“大干快上”的背景下,各种穿帮、不靠谱似乎总能让那些喜欢“大家来找茬”的观众得到各种满足。昨天我才发现,有网站还开出了“不穿帮不娱乐”的专题,定期更新,专门和各种热播剧集较真。我咨询了律师朋友,虽然表面上看,观众作为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有质疑,提出索赔完全合情合理,但这还真没有先例。
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做个有趣的设想:某天,观众和制片方对簿公堂,观众出示诸如“大清皇帝案桌上赫然放着乌龙茶饮料瓶”、“抗战特工吃着1958年日本人才发明的方便面”等画面截图,代理律师声声质问制品方究竟拍的是谍战大剧还是穿越经典……
按已经发生过的近似案例看,我预感即便上面这些情景能真实上演,原告的诉求大多也会是“索赔1元并公开致歉”。
道理其实很简单,观众要求其实真的并不高,大家都干自己该干的事,别让唐朝人说清朝的话,各自演好自己。你说呢?各位编剧、导演、制片们。
(责编: 羊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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