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近日,作家唐七公子两部作品《华胥引之绝爱之城》和《两生花》陆续在电视台播出,因剧中未给原著作者、作品署名,唐七的经纪公司和版权所有方北京中联百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维权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北京中联百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知名作家唐七(曾用笔名唐七公子)的经纪公司和版权所有方,全权处理唐七作品的版权事宜。近期改编自唐七作品的电视剧《华胥引之绝爱之城》和《两生花》陆续在电视台和视频网站平台播出,均没有为原著作者、作品署名。就此侵权事件,中联百文公司声明如下:
电视剧《华胥引之绝爱之城》改编自唐七所著小说《华胥引》 ,是由慈文传媒集团、天津北方电影集团—天津滨海国际影业有限公司、上海人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电视剧《两生花》改编自唐七所著小说《岁月是朵两生花》,由上影寰亚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九州梦工厂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银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联合出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作者有权在相关演绎作品中表明其作为原著作者的身份。版权合约中也有作者及文学作品享有署名权的重要条款。以上两部电视剧的出品方皆为专业影视制作单位,对原著作者、作品均未给予最基本的尊重,在电视剧中未给作者及作品署名,严重侵犯了作者的合法权利。
中联百文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正式向电视剧出品各方递交了律师函,出品方并未表达任何歉意和补救措施。我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出品方公开致歉、补偿,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北京中联百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