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热剧原著涉抄袭 盗墓文化治不了?

2017年01月18日 09:58 齐鲁晚报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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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将网络文学抄袭泛滥却被影视行业热捧的现象称为“盗墓文化”,网络文学抄袭背后到底深藏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

《甄嬛传》也被指抄袭 《甄嬛传》也被指抄袭
《锦绣未央》涉嫌抄袭 《锦绣未央》涉嫌抄袭

  最近两年《锦绣未央》被指涉嫌抄袭闹得沸沸扬扬,但却没能阻止其改编为热门剧。在电视剧热播过程中,又不断有网友指责原著作者抄袭,一些“看不下去”的编剧众筹10万诉讼费将其原著作者告上法庭。

  有业内人士将网络文学抄袭泛滥却被影视行业热捧的现象称为“盗墓文化”,网络文学抄袭背后到底深藏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抄袭泛滥难道就治不了了吗?

  本报记者 师文静

  翻着花样抄袭,

  让甄别“原创”好难

  《锦绣未央》涉嫌抄袭为何能引起轩然大波?一方面因其是一部非常典型的“拼凑”文;另一方面则因作者和相关利益方对读者反抄袭诉求的漠视甚至傲慢,引起了大众的反弹。因这一事件具有典型性,通过对《锦绣未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网络小说是怎么抄袭的。

  从“言情小说抄袭举报处”所做的工作来看,270万字的《锦绣未央》与200多部小说的内容高度重合:故事的框架抄《长歌天下》;女主人设抄《身历六帝宠不衰》《祸国》等;女主进宫后抄《甄嬛传》《步步惊心之庶女皇后》等;朝堂情节则抄《官居一品》等;谋权和宫斗抄的是《帝王业》《军师联盟》……如此抄袭,也让该小说作为“样本”进入了反抄袭志愿者的视线,以上是几十位志愿者花费3年多时间逐字逐句甄选出的该小说抄袭部分。

  其实,网络文学中很多抄袭小说大多是这样操作的,这也是“低级抄”。高级的抄袭则是抄原作的故事主线、人物设置,换成自己的语言,加入一些细枝末节后再推进一遍情节。大量雷同的类型小说都是这样“创作”出来的,比如种田文、重生文等,有着相似的套路和思路。

  据悉,一些抄袭者还可以借助一些软件从资料库里调取需要的文字,组合出自己需要的内容。更为复杂的抄袭则需要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经过大量论证才能判定,如于正[微博]抄袭琼瑶作品,一般浅阅读的读者不会在意。网络小说中大量抄袭的存在,靠反抄袭志愿者举报并不容易,因为志愿者的力量往往是薄弱的,很多作品仍然被光明正大地改编成影视、动漫,甚至其作者出了名之后还被授予“原创先锋”称号,颇有讽刺意味。

  行业自盗,

  成为网络文学毒瘤

  其实,几年前的《甄嬛传》《花千骨》等大剧,都曾经被指涉嫌抄袭。在网络写作群体中,确实存在很多版权意识淡薄的写作者,其中不乏大牌作者。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尤其是一些早期写作者,看到别人的故事情节、创意很好或者文字描写很美,就会拿过来“借用”,很多作者都是互相“借鉴”的。也有很多作者借鉴《红楼梦》《金瓶梅》,导致网文中不少作品似曾相识。当作品出名、人红了之后,涉嫌抄袭的事情就盖不住了。

  有网络写作者透露,其实不少网络文学平台都有反抄袭措施,如签协议约束作者。经读者举报,对比后发现抄袭属实后,网站会将抄袭部分删除,如果抄袭很多则会要求作者修改后继续连载。

  有些网站和作者也有应对“借鉴”的措施:如果想借鉴原创者的故事梗概、人物设置或者小说世界观的架构,要出资向原创者购买这部分内容。不过这种情况是少数,普遍情况是,很多写作者抄袭了,打死都不会承认,直到被法律判罚抄袭仍不道歉,如于正、郭敬明[微博]等。

  不过,这两年一些被网友举报抄袭的超级大IP,仍然能被平台和作者联手卖出影视版权,这说明网站平台对不同作品标准是模糊的,能赚大钱,哪怕是抄袭,网站也会包庇的。记者了解到,甚至有的网站联合抄袭作者打压、恐吓原创者和举报者,也有网站通过修改原创作品的首发时间力挺抄袭作品上榜,赚取打赏资金和改编版权费等。据反抄袭志愿者爆料,有抄袭者会用“黑水”给原创者扣上抄袭的帽子,由于“吃瓜群众”不会深究,一些被错打的原创者会因此翻不了身,从而掷笔离开网文圈。

  嚣张的抄袭者、文学网站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资本的庇护等因素,让抄袭已成为网络文学的一颗“毒瘤”。

  法律与监管联手,

  让抄袭者不敢下手

  《锦绣未央》明目张胆抄袭被爆后,仍有不少粉丝为其洗地:“能抄200多本,说明作者博览群书”“被抄袭的人应该感谢它,如果不是这部剧让他们出了一次名,我都不知道还有那些小说”。网上这类言论比比皆是。一些网友版权意识的缺失,甚至本末倒置的现状,不禁让人感到心寒。

  从很多网络文学侵权案例可以看出,漫长的证据准备和申诉程序让原创者维权困难重重。动辄几百万字的网文,抄袭几十部甚至上百部小说,搜集证据的确很难。走上法律程序,还需要经过大量的论证、举证,只有在法院认为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原创者才有可能胜诉。从一些侵犯著作权官司来看,即使原告最后胜利了,但对侵权者一方来说,赔偿数额不过是所获收益的九牛一毛,因为无论是抄袭者还是根据抄袭者网文改编的影视剧制作方和播出方,他们都已经赚足了钱,赚足了名,所以,很多侵权官司都是原创者“惨胜”,虽然胜诉了,但因维权等状况反而赔进去好几万块钱。

  著名编剧余飞[微博]将涉嫌抄袭之作却被影视行业热捧的现象称为“盗墓文化”。“因为不是你的东西,是你偷来的。用最邪恶的方法做电视剧,最终它也是邪的,它是带着原罪来的。”余飞对这种“盗墓文化”深恶痛绝,“‘盗墓者’往往以正宗文化和先进文化自居,并自我催眠说服自己,没有任何作恶的心理障碍,遇到有人质疑还会发自内心地哀叹自己是‘清白的’,年青一代以这样的价值观为标准,不仅会让创新乏力,陷入自我复制或者互相抄袭的怪圈,而且会阉割整个产业的原创能力。”

  对网络文学存在的这种抄袭乱象,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刘志全认为,不能出现了抄袭再法律维权,诸如作家协会、出版业协会、影视行业协会等,应该有独立的诚信调查机构,并尝试建立联动的诚信黑名单制度。“面对抄袭泛滥的境况不作为和沉默,才是最大的失责。”

(责编:s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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