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九夜茴起诉网剧《匆匆那年》侵权获百万赔偿

2017年08月11日 10:40 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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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夜茴起诉网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侵权,法院判网剧侵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原著九夜茴获百万赔偿。

匆匆那年好久不见 匆匆那年好久不见

  新浪娱乐讯 8月11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播报一则最新案件:“网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被判侵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网络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未获授权,脱离故事主线与核心故事情节,并误导公众其为《匆匆那年》续集,《匆匆那年》作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即金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等,而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网剧中方茴等五个人物名称不属于对原作品的使用行为,但网剧与原作有对应内容,且使用《匆匆那年》作为剧名,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不正当竞争,遂判决网剧改编者赔偿100万元等。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支持:“侵权者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实习生昆丁/文)

(责编:羡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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