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诉作家江南侵权案一审宣判 江南发文回应

金庸诉作家江南侵权案一审宣判 江南发文回应
2018年08月16日 17:13 新浪娱乐

8月16日,作家江南在微博上发布声明,称金庸起诉其《此间的少年》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作品不构成著作权侵犯。

《此间的少年》 《此间的少年》
江南微博声明 江南微博声明

  新浪娱乐讯  8月16日,作家江南在微博上发布声明,称金庸起诉其《此间的少年》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作品不构成著作权侵犯但一定程度上构成不正当竞争。

  声明正文称:“一审判决历时弥久,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此间的少年》没有侵犯金庸先生的著作权,对于一段时间里妾身未明的《此间的少年》,这当然是个好消息。然而不正当竞争也是一记响亮的警钟,是否算搭车宣传、什么样的“借势”是合理合法的,留下许多功课给我和我合作的出版机构。”江南还表示,跟自己尊重的作者打官司,当然不是什么令人开心的事,不过因其得名得利,应当有此一劫。

  据悉,《此间的少年》这本书创作于2000年,出版于2010年。书中,江南套用金庸笔下人物的名字,讲了一群北大学生的校园故事。2016年10月,江南接到了金庸的起诉,案件公开后,有人将此案称为“同人作品第一案”。(实习生 倪一灵/文)

(责编:v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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