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赵 源)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助与社区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助不能交叉享受,且只能享受一次。
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针对2004年12月出台的《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出台了明确的《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助与社区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助不能交叉享受,且只能享受一次。享受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助、社区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助和被单位招用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其家庭收入重新被核定后,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擅自签署同意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意见的;滥用职权,优亲厚友,擅自改变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范围和标准的;徇私舞弊、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低保资金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冒领的城市低保待遇款物;情节严重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细则》还对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的认定与登记,劳动能力审核程序,培训补助执行程序,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助程序等做了明确的说明。其中对社区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助程序和一次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程序,及其他就业促进措施也作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