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域名究竟是什么?据一位专业人士介绍,互联网上的站点就像我们生活中的机构或家庭一样要有个地址,网民才能根据这个地址进行访问。为了便于记忆,按照一定的规则给Internet上的计算机起的名字就叫做域名。
从商业角度来看,域名是“企业的网上商标”。企业都非常重视自己的商标,而作为网上商标的域名,其重要性和其价值也已被全世界的企业所认识。域名和商标都在各自的范
畴内具有唯一性,但是,域名和商标相比又具有更强的唯一性。
因此,用明星名字注册域名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些颇有经济头脑的人已经用明星域名进行拍卖。据统计,现在价格比较高的有以台湾超人气组合F4命名的域名www.f4mi.com,它的当前标价是人民币336666元;张柏芝也不弱,用她姓名拼音注册的www.zhangbaizhi.com,当前标价是人民币20万元;以香港喜剧王周星驰的姓名拼音注册的www.zhouxingchi.com,当前标价是人民币10万元。
价钱虽然标得挺高,但这些标价出售者很多人都是在“挂羊头,卖狗肉”。像以赵薇的名字命名的www.zhaowei.com被一家摄影公司做成了主页,以黎明的名字拼音命名的www.liming.com现在是一家网络公司的网站,以陆毅的名字拼音命名的www.luyi.com成为一个商业用网站,以陈红的名字拼音命名www.chenhong.com是一家国外的综合性网站。
记者就此咨询金长城律师事务所陈议律师,他告诉记者:“我个人认为拍卖明星域名的行为侵犯了别人的姓名权,法律中提到姓名权这个概念,但是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保护。如果父母给孩子取一个和明星一样的名字无所谓,但是用明星的名字进行商业经营,我认为这是侵犯别人的姓名权。”
陈议律师说,明星没有因此受到人格侮辱或社会评价降低,这样的行为没有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面对这样的法律漏洞,被“拍卖”的明星也毫无办法。金陵晚报记者孟娟
(编辑田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