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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丽
本报自2月23日B1版刊登《孙道临接受采访要收费》一文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连日来读者来电来信不断,有的对采访收费持赞赏态度,有的则对之猛烈抨击。以下是部分读者的看法。
付费是一种合理补偿
读者颜志军来电:当然应该给费用啊。记者写稿都有稿费,采访对象为什么没有报酬呢?你采访人家,占用了对方的时间,妨碍了对方的时间,当然应该在金钱上作出合理的补偿。
伸手要钱是“忘本”
读者贝月来信:看了《孙道临接受采访要收费》一文,我的第一反应是:大牌演员耍大牌———本来演员接受采访是一件再平凡不过的小事情,可孙道临非得把它跟金钱挂上钩,此举无非是要显示自己并非一般的演员罢了。第二反应是:忘本。公正地说,演员之所以成名,很大程度是媒体大力宣传的结果,可孙道林不仅不知恩图报,反而张口要钱———不是忘本是什么?第三反应:自毁形象。本来孙道临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不求私利的好演员,如今他的举动却无情地击碎了自己的好形象,实在是得不偿失。
国外名人也收费
读者付平发来电邮:我认为这事很正常。我现在在加拿大生活,这里的名人接受采访也有收费的,哪怕做社会调查也要付被调查人费用。我认为孙道临接受一小时采访,就等于工作了一小时,依我看,100元一小时的费用不算多,像孙道临这样的国宝级人物,价值总比田亮强吧。
我为孙道临叫好
老影迷江立发来电邮:我要为孙道临大声叫好!如果某地发生了矿难,当地官员接受采访要收费,那才是妨碍了公众的知情权。但孙道临不是官员,他谈的是他个人对以前老电影人生活的回忆以及对当前影视圈的看法,这当然属于他个人的知识产权范畴。媒体应该从此定下对不同人物的付费采访标准,这才是合乎市场经济的做法,为什么要让被采访人无偿付出呢?
采访收费“一举三伤”
读者莫少波发来电邮:我个人认为接受采访要收费这种做法不妥。这是一个一举三伤的事情,对艺术家、报纸、读者都没有好处。对艺术家来说,作为公众人物,有责任对公众做出表率,开口就要钱的做法会导致艺术家们的形象大打折扣。对报纸来说,此举一开,不单限制了记者的采访权,而且会导致报纸价格的上涨,从而将此费用转嫁给买报纸的读者去承担。对于读者来说,他们对被采访人未必都感兴趣,假如因报纸价格上涨而不买报纸,结果也会导致公众接受信息的渠道缩小,不利于信息的传播。
虽合法理却伤情理
学生温国健发来电邮:孙道临作为一个公民,理所当然享有公民的自主权。以法理的角度来说,他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采访,这当中并无什么不妥。然而从情理上来说,作为一个知名的艺术家,他的成名离不开媒体的宣传和报道、观众的尊重和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谁向他索要过一分钱的费用。可当《羊城晚报》为“中国电影诞辰一百周年”这个有意义的专题要求采访的时候,他张口就是要钱,丝毫不考虑用行动回报社会和观众,未免让人感觉人情凉薄。所幸的是,众多老一辈艺术家都对贵报的采访给予了充分的配合和支持,少了孙道临,地球照样转。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孙道临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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