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帅)昨日上午9时,关于网络第一热门歌曲《老鼠爱大米》(以下简称《大米》)的版权官司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进行公开审理,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纷纷赶到现场。令人吃惊的是,法院是把北京太格文化状告广东飞乐唱片与杨臣刚侵权的官司与音乐人田传均状告杨臣刚转卖《老鼠爱大米》的版权的案件合并审理,因此法庭上来了分别代表太格、田传均以及飞乐三方律师,虽然太格的法人代表王虎出了庭,但他的“冤家”杨臣刚却缺席了。律师们在法庭上争得不可开交,场面如同“混战”。法院宣布案件延期审理,具
体时间目前还没确定。
一开庭,飞乐及杨臣刚方面的代理律师汤敏煌就承认,称王虎方面出具的关键性证据———2002年7月13日王虎与杨臣刚签订的转让歌曲版权的合同是真的!这一冷门曝出之后,庭上议论纷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之前他们一直称那合同是伪造的!对此,汤敏煌告诉记者:“我们确实相信这张合同是王虎伪造的,因为2002年7月13日,杨臣刚确实不在武汉,不可能签这个合同!那为什么我们又要承认呢?因为法庭只讲证据,我们也不清楚王虎怎么把杨臣刚的签名弄在了这张合同上。所以我们申请取消了笔迹鉴定,而决定从其他方面去打垮王虎方面,这是个战术问题。”
昨日庭审达4个小时,除了上午一场舌战之后,下午法院还进行了调解,但三方互不相让。庭审结束后,汤敏煌向记者表示:“我可以肯定,飞乐是百分之百赢这场官司。”对于飞乐承认2002年7月13日的合同是真的,而让杨臣刚陷入被动的做法,汤回答:“杨臣刚7月13日到底签没签,只有他知道。总之,杨臣刚该负的法律责任,就该他自己承担,飞乐是不该承担的。”记者问飞乐是否还会反诉自己旗下的歌手杨臣刚,汤表示:“目前我还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昨日记者也试图联系杨臣刚,但他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其经纪人告诉记者:“他正在北京录新唱片呢,官司的事没时间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