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自称著名导演滕文骥的“情人”,对其进行敲诈,昨天上午,海淀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黄晓然及其丈夫刘小宝做出刑事判决,判处二人有期徒刑9个月。 伤害行为现有证据无法查明
法院认为,二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相要挟,强行索取被害人导演滕文骥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针对被告提出的滕文骥对其造成
的伤害行为,法院认为仅凭现有证据并不能查明,但即便被告所述的伤害是真实存在的,当事人双方也应通过合法的方式予以解决,而不能成为被告二人进行刑事犯罪的正当理由。而与此同时,鉴于二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依法减轻处罚,依法判处二人有期徒刑9个月。 “情人”表现平静
在昨天的法庭上,23岁的黄晓然表情平静,穿戴整齐。对于判决结果,她似乎比较满意,不时地对审判长说着“谢谢”。在宣读完判决结果后,黄晓然还向法官询问了其被扣押的笔记本电脑等物品的情况,在得到答复后,她又说了声“谢谢”。 案件回放 2004年6月中旬,被告人黄晓然伙同其丈夫被告人刘小宝,通过信函要求被害人滕文骥将人民币9万元至11万元汇入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声称如果拿不到钱就出版长篇纪实小说《滕文骥情人的悲惨生活》一书,败坏其名誉。寄出信函后,黄晓然二人又多次通过打电话和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催促滕文骥尽快汇款。同年7月10日,被害人滕文骥到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双方协商,黄晓然二人同意滕文骥先支付人民币3万元,后在交接时被事先埋伏的公安民警抓获,3万元赃款也被起获。
作者:马云卿
(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