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志渭
对我来说,任何只停留在物理描述上的解释都是肤浅的,以吃饭为例,你不能说这是一个将经过碎化处理的食物填到胃里即而将它变成大便的管道流程。这种叙述作为概念显得过于简单,对此王小波曾发出质疑:“难道人类就是造大便的工具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反正我是不承认。虽然人类也造大便,但我们吃饭应该有比大便更为宏观,更有价值的追
求。
齐奥尔格·西美尔认为吃饭是一件值得深究的事情,在《饮食社会学》中他说:“兴趣迥异的人可以共进一餐饭———这种可能性与原始性,还有由此产生的物质利益之普遍特性互相关联,从这个角度看来,饮食在社会学上具有着无可估量的重要意义。”在他看来,由吃饭体现在价值观与方法论上的精确差异,将让它成为围绕在餐桌上的一面社交显微镜。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进食是一种排他性的行为:“我所想的,可以和他人交流;我所见的,可以和他人看见;我所说的,成千上万个人都能听到———但是一个单个个体所吃的东西,绝对不可能被另一个个体吃到。”
这句话颇有“你不能同时踏进两条河流”的意味。但这样说并不合适,因为无论是想什么吃什么或看什么,在形态上都不如食物那般容易掌控,它们都缺乏物质性,即不是实有之物。这点幼儿园的小朋友也有充分意识:你可以分享教室里的同一台电视,广播里的同一套眼保健操,但要是同一只苹果———no。
古代犹太人认为,在一起吃饭即意味着在神的桌子前拥有了共食的兄弟关系,阿拉伯人在一起吃顿饭则就能迅速化敌为友。在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原本火拼的两方后来决定和解,于是马小军们在“老莫”(莫斯科餐厅)海吃海喝,以此告别仇恨,走向同志般的友爱。对此一直困扰我的问题是,最后到底谁埋的单。吃饭所表现出的仪式感,很大程度上暗示了一种秘密靠拢的亲密感,这也很容易解释为什么“饭局”作为一个社交术语,可以如此广泛地得到接受。一大堆陌生人,在一片雾气腾腾下杯盏交欢飞筷走叉,在食欲的催促下对着食物施暴。这种分享的幻觉造成了一种类似于兄弟友爱的氛围,这种氛围能在饭局末尾造成踊跃埋单的假象,即使没有人真的愿意那样。而此时面对帮忙或借钱的请求,拒绝总会带来羞愧,因为这意味着:饭都一块吃了,丫居然还不够兄弟。事实上,做为一个著名的饭局,《最后的晚餐》也没能使犹大幡然悔悟,他成功地出卖了耶酥,还吃了一顿好吃的,显然十分不够兄弟。
作为一本我深深喜爱的拉美小说,《灰底色上的红衣女人》里有一个故事体现了吃饭在社交学上的最高境界:个体与上帝之间神秘的宗教性交流———女主人公在领圣餐的时候,不小心让一小块面包屑掉到了地板缝里。作为上帝的载体,这块小面包让主人公束手无策,因为她将面临着无法通过吃掉它,来达到与隐含其中的上帝交流的目的,只好很幼稚地晕了过去。
(紫/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