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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般的赞美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6:28 深圳晚报

  这阵子齐秦走“背”字儿,演个电视剧,被臭迟到,索性消失。现在写个歌,又被传是抄的,要当被告。

  剽窃的事是指在北京儿艺打造的话剧《Hi可爱》中,署名齐秦创作的音乐并非他亲自写就,真实的创作、演唱者是知名音乐人、原“黑豹”乐队成员峦树,并称峦树为此将起诉齐秦侵权。

  报上还说,事发以后,齐秦找峦树求情,说:“哥们儿,这事实在对不住你,你提条件吧,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但你千万别把这事告诉《Hi可爱》剧组,也不要对记者说。”写得有鼻子有眼的,说峦树气得都不接齐秦电话了。想着台湾人不这么说话啊,“哥们儿有话好说”这劲儿,跟一北京大老爷们似的。不管事实怎么样,文稿本身编撰得痕迹很浓,透着八卦操守低下。果然第二天新闻就说了,人家齐秦和峦树两人挺好,不存在抄不抄的事。像众多的娱乐新闻一样,又是一桩无头案,反正头天在报纸和网页上吸引了眼球,那就是意义本身,第二天再解释不解释的已经不重要了。

  我每天花很多时间在别人的博客上乱逛,满足偷窥欲。溜达到朱映晓的博客,她在为自己写的还是引用的这事儿絮叨,她的意思是,引用应该就说明是引用的,落款自己写的,就应该全是自己写的。比如浮华哀凉这个词是她写的,别人拿去用了,就是别人说了,自己再用仿佛成了抄的。我看了,再次确认自己是一个宽于律己的人,我一共鸣别人的话,引用的时候就会溜得跟自己的话一样,一点不显得自己是在掉书袋,因为我也没什么袋可掉,全是个大概印象,出处根本忘了,也就是说,偷得自然,用得坦然,应该检讨。

  至于齐秦到底抄没抄呢,我想他多半是抄了。现代人也真是不容易,想不偷东西太难。生活中的诱惑就别提了,娱乐圈、文化界一样。资讯共享时代,比如好词、好专栏名,一串串从脑子里蹦出来,都是别人说过的,自己又想不出更好的,你说是偷还是不偷。所以关于抄袭的各种新闻总是层出不穷,郭敬明涉嫌抄袭,蔡依林被指抄袭滨崎步,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涉嫌抄袭小说《我是太阳》,去年高考判卷老师甚至眼睁睁看着抄袭作文得了满分。如果再往古今中外说,那就更多了去了,以至于因此以讹传讹地出了一句名言,抄袭是最大的赞美。如果这句话注定成立的话,我只能说请任何人都不要用最大的力量赞美别人。

  作者:黄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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