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起
2003年,蒋大为向姚曼借款人民币90万元整,但在约定还款日期蒋大为并未向姚曼偿还借款。2004年1月,姚曼将蒋大为告至法院。2004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公安机关已就姚曼涉嫌敲诈蒋大为一案立案侦查”为由,裁定中止此案审理。“欠款案”审理中,蒋大为提出:90万元欠条是姚曼胁迫他写的,涉嫌敲诈勒索,而姚则起诉蒋大为诬告。2004年
12月,姚曼以诽谤罪、诬陷罪再次向法院对蒋大为提起诉讼。
3月24日,姚曼通知媒体说,自己在万寿寺派出所与蒋大为解决纠纷。14时许,记者们云集派出所。据姚曼称,她找到蒋大为家中,但蒋推说在洗澡,让她等了十多分钟,蒋还是不肯见她。所以姚曼就让保安转告,蒋大为去哪里她都会跟着。
姚曼情绪激动地对记者说:“我今天来派出所有两个目的,一是要蒋大为还钱;二是要问问,公安机关对这个案子到底解决到什么程度了。”姚曼表示,在派出所协助警方调查的过程中,蒋大为用手在她脸上抓出两条红色划痕。“今天就是要堵他,带他到该去的地方。他说我涉嫌犯罪,可是证据呢?谁看见我敲诈?可以站出来。”
三位声称蒋大为朋友的男子来到万寿寺派出所,其中一人告诉记者:“蒋大为欠姚曼的钱早就还了,但是姚曼一直没有把欠条还给蒋大为,现在又拿着欠条来要钱了。”
身着黄色外衣的蒋大为走出万寿寺派出所大门,表情比较平静。蒋的三位朋友将其围住,之后乘坐黑色奔驰迅速离开。
记者拨打蒋大为手机,他表示,他对这件事的态度很简单,“既然已经开始走司法程序,就应该等法院和警方有结果。现在来找我有什么用?”《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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