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日,反特题材悬疑剧《凤凰迷影》在重庆卫视开始播出,而不久前这部剧却因涉嫌抄袭同类题材剧《梅花档案》被后者告上法庭,成为国内第一个涉嫌电视剧抄袭案件。事实上,《凤凰迷影》此次已经是在重庆二次复播,去年12月就在CQTV-2播出过,并取得当周冠军的高收视。一边官司未了,一边收视长红,个中是非如何判定?
抄袭疑云:编剧偷策划?
《凤凰迷影》早前在北京电视台播出时,就被观众举报涉嫌抄袭《梅花档案》。这两部剧都是反特题材,同样都在重庆播出时受到观众的欢迎,也都取得了不错的收视率。《梅》剧制片方孙女士表示,接到观众反映后,制片方购买了《凤凰迷情》的DVD,仅看了8集就发现了112处雷同。目前,《梅》方已经向法院递交诉状,静等开庭。这也将是国内第一个涉嫌电视剧抄袭的案件。
《梅花档案》本是根据张宝瑞的小说《梅花党》改编,该书曾经在民间非常流行,有广泛的影响力。而《凤凰迷影》是根据发生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两个真实的故事《特谴图失踪之谜》和《颠覆旅顺军港》改编创作的。为什么两者会出现剧情“撞车”?据孙女士透露,《凤凰迷情》的导演兼编剧于立清曾参与了《梅花档案》的剧本策划工作,离开剧组后他另起炉灶出品了《凤凰迷情》。
收视疑云:观众不在乎?
或许是因为市场对此类反特悬疑剧的需求量本来就比较大,尤其是在涉案剧被赶出黄金档后,故事精彩悬念取胜的电视剧少之又少,反特题材剧愈发受到观众欢迎。因此,《凤凰迷影》去年12月在重庆地面频道播出时反响热烈,以近8点的平均收视率夺得单周冠军。事实上,此前早就反复播出过的《梅花档案》,已形成相对固定的观众收视群体,因此,如果抄袭一说成立,那么重庆观众应该对剧中“疑似”情节非常熟悉,为什么还要“看了又看”?对于并不了解作品著作权的普通观众来说,好看才是硬道理。至少,这一事件从侧面说明,中国观众从《羊城暗哨》、《国庆十点钟》等就开始建立起来的反特情节有多么强烈,这或许才是影视创作者应该关心的焦点。
影视剧管理有漏洞
作为内地首例电视剧抄袭官司,不管结局是有利《凤凰迷影》还是《梅花档案》,都凸现了影视剧管理的漏洞,值得引起有关方面重视。管理真空
电视剧的申请立项和发行许可是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管理的,即广电总局不仅要对电视剧的主题思想、题材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拍摄完成后还要通过审查才发放“发行许可证”。在剧情上如此雷同的两剧是如何得以面世的?
据悉,各制作单位在报送广电总局的资料其实只有《剧情简介》和《分集梗概》等千余字,没有分集剧本和细节描写,很多电视剧报送时都只有个大纲,剧本并未完善。由于报送的内容太简单,这就给同题材影视剧互相抄袭提供了方便。播放真空
对于各地电视台来说,播出这样的“雷同”剧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播出程序上都合乎规定。重庆电视台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电视台播出电视剧除了在收视率和市场反响上要进行考虑,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广电管理部门对电视剧发放的发行许可证,有了这张许可证,电视剧就有了在电视台播出的通行证。如果播出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他们会按照主管单位的要求进行处理,但如果是著作权等纠纷,他们仍然是以主管部门意见为依据,播与不播是广电局权限范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