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上午,“王伯昭被打事件”引发的行政诉讼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二审开庭。“他们临时改剧本,把我写成死人,不让我动,干挨打,就是蓄意打人!”上午9时,因“假戏真做”而被香港演员张卫健和谢霆锋打伤的演员王伯昭出现在北京市二中院的法庭上,指控怀柔警方不处理“打人事件”是违法行为。
2004年9月18日,在拍电视剧过程中,演员张卫健、谢霆锋“假戏真做”将演员王伯昭
打伤。后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杨宋派出所做出不予处理决定。一审法院维持了此决定。
尽管事隔半年,王伯昭在法庭上的叙述仍然很激动。他将被打的原因归结为和剧组的香港年轻女化妆师发生了口角,张、谢二人为替女化妆师报仇假戏真做故意伤人;而警方以“剧情需要”为由,对此事做出不予处理决定显然不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前天,怀柔警方出示了10多名剧组人员的证言,证明张、谢与王没有矛盾,打人属剧情需要。此外,修改剧本是五六天前就决定的,并非临时改动。一位剧组负责人还在证言中指出,王伯昭平时就爱对剧组里的小姑娘动手动脚,他为此还曾在全体剧组工作人员面前道歉。这番话立刻引起旁听席上的一阵骚动。
前天,此案经过近3个小时的激烈庭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南京晨报)
又讯记者了解到,王伯昭还以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为由,于去年11月将张、谢两人告到北京市二中院,索赔共100万元。张、谢两人的答辩状也已经在今年2月28日提交到法院,目前法院还未确定具体开庭时间,但估计在一个月内就会开庭。(北京娱乐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