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京记者成立)正在全国多家卫视台热播由傅彪主演的电视剧《居家男人》惹上了官司。《居家男人》的拍摄方北京中天润影视策划有限公司和文馨工作室的王丹昨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交换二审证据,双方的争议集中在《居家男人》剧本编剧究竟是不是王丹。
2003年2月28日,王丹和中天润影视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20集的剧本稿酬30万,
且编剧属王丹。但是,《居家男人》拍摄完毕,并开始在电视台上播出时,王丹才拿到12万元,她还发现编剧已经换成了张挺(《警察李酒瓶》、《大清宫》等剧的编剧)。于是,她将中天润影视公司告到海淀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剩余款项18万元及利息,恢复她在《居家男人》中的“编剧”署名权,并在媒体上公开向她赔礼道歉。
中天润公司提出,在双方的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中天润影视公司有权对剧本提出修改,直到满意为止,如王丹无法按要求创作和修改,中天润影视公司有权终止合同,王丹须归还已付稿酬。”及“如王丹对中天润影视公司的修改意见不予理睬,该公司有权另找他人改写,至此王丹不享受独立署名权”。中天润影视公司认为自己没错。
中天润公司说,双方签订合同后,主创人员以及主演傅彪看了剧本认为没法拍摄,都和王丹谈了剧本的修改问题,但最后的修改稿还是达不到拍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中天润公司找编剧张挺救急。张挺看完剧本后认为此剧本无法修改,只能重新创作。于是,中天润公司按与王丹的合同约定终止双方的合同,重新花编剧费请张挺创作,这样才有了现在电视台播放的20集电视连续剧《居家男人》。
北京海淀法院一审认为,在王丹完成剧本初稿后,中天润公司并未明示剧本质量问题即将剧本交他人修改并拒付王丹剩余稿酬,故中天润公司的行为显属违约,亦构成侵权,依照《著作权法》,海淀法院一审判决中天润公司支付王丹剩余稿酬18万元,并在某报上刊登声明,明确王丹的编剧身份,向其公开致歉。中天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