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宗珊)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舞蹈《千手观音》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上亮相后获得了巨大成功,但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不愉快的现象。近期,全国各地不断发生假冒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千手观音》的名义,进行商业演出欺骗广大观众。为此昨天,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了版权说明会。
昨天的发布会上播放了春晚版《千手观音》的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版,同时还播放了
最近正在和《千手观音》的原创张继钢打官司的高金荣教授的“桃李杯”的《千手观音》。对于高金荣所说的《千手观音》侵权一事,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法律顾问庞中正律师在发布会上表示:从春晚版的舞蹈《千手观音》与高金荣的“桃李杯”《千手观音》的比对,不难看出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因此,可以说,春晚版的舞蹈《千手观音》是张继钢独创的,而高金荣的“桃李杯”《千手观音》可能是高教授独创的,虽然两个舞蹈名称一样,但实属不同的两个作品。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昨天还公布了对舞蹈《千手观音》进行版权登记的具体情况,此次的版权登记其中包含舞蹈中的具有独创性的音乐、舞蹈动作、服装、头饰、首饰、舞美及灯光等元素应受法律保护。而舞蹈《千手观音》的名称、题材、观音形象或者不具有独创性的成分舞蹈动作(进入公有领域的)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
此外,对于目前有些人对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对《千手观音》的版权登记所引来的垄断艺术之说,庞律师也表示:“我们无意垄断艺术,任何艺术团体表演我们登记版权的舞蹈《千手观音》,理应征得著作权人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和作者张继钢的同意,并且不能盗用、窃取我们的剧照及图文、音像资料,更不能假冒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名义欺骗误导观众。如果那样做,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而且侵害了我们的名誉权,也欺骗了广大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