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回应版权是非———
对于《千手观音》来说,今年登上央视春节联欢的舞台是一把双刃剑。由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演出的包括《千手观音》在内的大型歌舞节目《我的梦》,自2000年起巡演走访中国乃至世界各地,上至雅典残奥会闭幕式的“中国8分钟”,下至在土耳其境内跋涉1万多公里的“大篷车”,都不如春晚一夜所赢得的前所未有的关注。“《千手观音》火了”,聋哑演
员们把观众的掌声和“我最喜欢的春晚节目特别奖”比作“雪花般圣洁”,然而随之而来的种种非议、争端等负面新闻甚至恶意侵权、公开诋毁行为都是他们未曾想到的。
昨天下午,中国残联、中国特殊艺术协会、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前段时间国家一级编导高金荣提出《千手观音》乃其原创、现《千手观音》编导张继钢盗用其创意,以及近来全国各地一系列对《千手观音》的侵权、虚假演出等行为一并表态。有点出人意料的是,发布会并没有出现预料中剑拔弩张、与对立面针锋相对的紧张气氛,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领导和演员从正面讲述了《千手观音》和艺术团的历程,发布会的有些环节甚至有点煽情。
演员、律师力挺张继钢
《千手观音》编导张继钢发表了《真诚是艺术的太阳》讲话,详述自己从1996年萌发创作构思直到2005年完成第三版《千手观音》的过程,但并未对创作上的“争议”直接回应。而随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法律顾问在说明中强调,我国著作权法中只有“独创”的概念,没有“原创”的概念,“高金荣出版的《敦煌手姿》是对敦煌舞蹈手姿的整理,并非其创造或发明了书中的手姿……(因此说)舞蹈《千手观音》就是其个人原创了,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春晚版与高金荣的‘桃李杯’《千手观音》对比,不难看出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因此可以说前者是张继钢独创的,后者可能是高教授独创的,虽然两个舞蹈名称一样,但实属不同的两个作品”。《千手观音》领舞邰丽华代表演员简短发言,作为2000年至今三版《千手观音》的践行者,她用手语说:“五年来,我目睹并经历了《千手观音》的每一次创作、排练和演出,是张老师用爱心和才华培养着我,是他和由他组织的一批艺术家的智慧和辛勤耕耘培育出舞蹈精品《千手观音》。”
冒名演出,不行;商业广告,不接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还对近来一些针对
《千手观音》的侵权行为集中点名抨击,包括自称为北京市残疾人青少年艺术团在烟台市演出,宣传中号称其节目“经春节晚会而一夜走红的‘千手观音’,该团在北京大学演出中使用了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剧照宣传”,以及福建明星艺术团、自称河北燕赵残疾人艺术团、湖北省残疾人艺术团、自称“中国河北残疾人联合艺术团”等类似行为;另外,就不久前引起较大争议的婷美“媚腿减压袜”的产品包装申请了“纤腿观音”外观设计专利,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也首次作出郑重回应,称其侵犯了艺术团的著作权并且“该图案也是对宗教文化的一种不尊重”。艺术团称将视不同情节从即日起对侵权行为提出诉讼,或者要求工商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另外,邰丽华还代表艺术团表态,“春节晚会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虽然更有名了,但《我的梦》整台演出不提价,能保障艺术团生存与发展即可;除了公益活动外,我们不参与商业广告活动,不做企业和庙宇的形象代言人”。
作者:杨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