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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开口真假辨清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0:23 每日新报

  现场展示正视听回报于民意倾情

  编导张继钢与主演邰丽华现场展示

  由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编排的舞蹈《千手观音》经由春晚红遍大江南北,而许多团体冒充残疾人艺术团演出《千手观音》的负面消息也接踵而来。昨天下午,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特殊艺术协会和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除了全面回顾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多年的发展历程外,对假冒舞蹈《千手观音》也做了绵里藏针的反击,《千手观音》的编导张继钢、主演邰丽华等人出席了发布会。

  主演邰丽华以哑语表明残艺关于《千手观音》所持有的立场:“我们今天的一切,都是祖国和人民给予的。我们的演出不应以谋利为目的。央视春节晚会之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虽然更有名了,但我们奉献的整台节目音乐舞蹈《我的梦》,今后演出不提价,仍按以前的标准收费,能保障艺术团的生存与发展即可。今后,除了公益活动外,我们不参与商业广告活动,不做企业和庙宇的形象代言人。”

  随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艺术总监王原介绍了舞蹈《千手观音》三个版本的诞生经过,编导张继钢现场展示了他在山西、甘肃等石窟观看的千手观音照片,正是这些照片激发了他创作舞蹈《千手观音》的想法。现场还播放了“春晚版”的《千手观音》和2003年甘肃艺术学校老师高金荣编排的舞蹈《千手观音》,以做区别。在残艺的《千手观音》播放完毕后,在场媒体普遍认为,高金荣版本的《千手观音》在编排设计上与残艺版的《千手观音》有着较大差别,不仅较为简单,而且演员的表情、动作也缺少圣洁、纯净的气质,较为粗糙。

  最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法律顾问庞中正律师就舞蹈《千手观音》阐述了法律观点,不仅表明了《千手观音》所有受法律保护的内容,还对国内打着《千手观音》旗号做侵权演出的团体提出点名,庞中正律师申明:从即日起侵权行为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将视不同情节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或者要求工商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等措施,保护春晚版《千手观音》的合法版权和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永远尊重任何作者独立创作的其他舞蹈作品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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