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是雨花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值得高兴的日子。该区区委、区政府新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不但放宽了他们的经营范围;而且根据规定,他们可以拒缴没有合法依据的费用,拒绝不合规定的检查。
至去年底,在雨花区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到了850家,比2003年增长40%;个体工商户总数达到1.6万户,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总数达到9.3万人,比2003年增长20%,总量和
增幅均居全市之首。全区个体私营企业逐步从商业批发、零售、餐饮、运输、修理、建筑等传统行业向配件生产、食品加工、家具制造、电子信息、医疗服务、中介代理等领域拓展。
为了进一步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雨花区因势利导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放宽个体私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投身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如农业、能源、水利、交通、信息网络等一些基础设施领域,鼓励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参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成果转化为商品的投资与经营,鼓励个体私营企业投资生态环境、农村道路和小城镇建设。个体私营企业主还可以兴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事业。
对首次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个体私营企业,雨花区采取了宽松的政策,规定要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限期未改者再依法惩处的办法。同时,相关部门开展的各种定期检查,要提前通知企业,不得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须出示执法证件,未出示执法证件,或出示执法证件与管辖范围不符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该区强调要依法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没有合法依据的收费项目,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有权拒缴和投诉。
作者:黄清安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