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悉:依据《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中宣部在制定了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并进行了公布。公布的整改方案中,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原共计90个,整改后减至24个,减少66个。其中全国性文艺评奖现有奖项44个,减至18个,减少26个;全国性新闻评奖现有奖项14个,减至2个,减少12个;全国性出版评奖现有奖项31个,减至3个,减少28个。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在已经改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子项数量。
附:奖项这样整改(部分)
一、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所设子项由原来8个减少至5个,评选三年一次。
二、文艺评奖(18个)
1.文化部(1个)
现有10个,整改后减至1个,只设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下设“文华奖”、“群星奖”两个子项。评选三年一次。
2.广播电影电视总局(1个)
现有13个评奖,整改后减至1个,设立“中国广播影视大奖”,评选工作两年一次。“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下设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3个子项。
中国长春电影节“金鹿杯”,上海国际电影节“金爵奖”,中国国际电视节“白玉兰奖”(上海)、“金熊猫奖”(四川),中国国际广播音乐节“金编钟奖”(上海)、“节目展播奖”(广东)等全国性文艺评奖交地方主办;原“全国青年
歌手电视大奖赛”交中央电视台主办。
3.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2个)
现有13个评奖,整改后减至12个。将“戏剧梅花奖”、“曹禺戏剧奖”合并为“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电视金鹰奖”等奖项保留。评选工作两年一次。
4.中国作家协会(4个)
现有5个评奖,整改后减至4个。“青年文学奖”并入“鲁迅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并入“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选工作两年一次。
三、新闻评奖(2个)
原有评奖14个,整改后减至2个。其中“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合并为“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一年一次。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