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圳媒体,我们曾经为唐磊的《丁香花》一夜成名而高兴,也曾见证过“深南大道”乐队发新专辑《别再对我谈起感情》时的兴奋。有点名气之后,他们要寻求更广阔的天地和更好的发展,于是一个签约北京普新纪元公司,一个签约香港声制作公司。前景看起来似乎很光明。但事情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近日,他们却纷纷宣布单方面与公司解约。唐磊解约的原因,主要是经济方面出现问
题,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给他相应的回报,即使要退出娱乐圈,也不愿与现在的公司再合作。“一开始,他们说我到北京去,会有一套房子给我住,但去了之后发现并不是这样。我多次提出去公司看看,他们总是以‘公司正在搬家’这样的理由不让我去。这样的细节还有很多,我出来演出,从来没有人负责我的衣服、造型,都得我自己搞定。”更重要的是,合同中在经济方面的许诺,同样没有做到。
而“深南大道”乐队的主唱刘冲则历数公司的“罪状”:能力有限,发展速度缓慢,工作没有计划和章法,口头协议多。他说:“2003年4月1日,我们正式签约香港声制作公司,其间出过一张唱片《别再对我谈起感情》,宣传推广也做,但商演非常少,2004年4月至今只有六七场演出。”更让他觉得过分的是:“没有收入,每月2000元生活费还得跟公司赊帐。”在刘冲等人宣布单方面解约后,香港声制作公司则表示,他们不能再用“深南大道”的名字,也不能再在深圳演出。而对当初的冲动签约,刘冲则解释:“当时因为一腔热血,觉得双方音乐理念相近,谈得投机,于是连合约内容看都没看就签字了。”等到解约的时候,他才仔细研究起这份合同,原来里面有“乐队成员无权提出解约、公司在任何条件下不用通知乐队就可解约。”等条款。
昨日,刘冲还说前几天在深圳遇到了唐磊,两人同病相怜大发感慨:“我们被骗了。”唐磊的告诫是:“再签公司时,一定要找个律师看看,因为我们对这个行业完全不了解。”而刘冲也痛心疾首地说,以后就算是再好的朋友也要找律师咨询,不懂法律是悲哀的。两人都是吃了合约和冲动的亏,娱乐圈里处处是陷阱,还是小心为慎。
作者:刘芬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