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敏因为酒店尽责的摄像头,朱孝天和李冰冰的亲密举动被公之于众,成为头条娱乐新闻。如果撇开两人的明星身份,从纯粹理性角度出发,朱孝天和李冰冰当然有亲热的权利,而且有亲热而不被人知的权利。相信该酒店的摄像头拍到过的男女亲热的场面很多,绝不止朱李二人。但是明星身份犹如一个放大器,一时间闹得鸡飞狗跳,路人皆知。现实中比这更具“可读性”的例子比比皆是,公共浴室里的裸女在防止小偷的名义下春光乍泄,男女生的热吻通过教室里的摄像头尽入老师的“法眼”,电梯里“为了预防犯罪”的摄像头记录了
许多男女的“身体语言”……在公共安全的名义下,个人隐私越来越显得弱小和无助。按照现行民法和司法解释,隐私权还没有从名誉权中独立出来,但尊重个人隐私已是公众日益认同的价值观念。保护尽可能多的个体,这大抵是公共安全的应有之义,但是在公共安全的名义下吞噬个人隐私,这岂非是一个滑稽的悖论?几年前的一部进口大片《国家公敌》,讲述的正是这样一个沉重的命题。无论主人公身在何处,跟踪无处不在。陌生人面对面的注视会带给人极大的不自在,但比这种不自在更为可怖的是,你行走在风中,可能也有一双眼睛如风相随,尤为诡异的,是你不知道它在哪里,在何时,以及即将在你身上发生什么事。生活在当代的城市人,有谁能抖落一身的眼?套用一个因时髦而恶俗的概念,这大抵亦属“异化”的表现之一———人类总是希望通过科技的无所不能达到最大限度的自由,但事实上往往背道而驰,眼看着自由渐行渐远。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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