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林志玲决定控告窃照大学生 该生或入狱五年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0: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6日电据联合晚报报道,林志玲和言承旭手机自拍私密照外流,经某周刊披露后引起轩然大波,经多日考虑挣扎,林志玲终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对窃取照片的黄姓大学生提出控告。

  林志玲手机送修,和言承旭的手机自拍照却因此被窃取。其经纪人江怡蓉证实,林志玲已对黄姓大学生提出告诉,是否也对刊载手机照片的该周刊提出告诉?江怡蓉语带保留说
:“林志玲把法律的问题交给律师处理。我想该周刊最近应该已收到律师信了吧!”

  自拍照被窃取,最初林志玲听到这位大学生可能得吃5年牢饭而一度打消念头,但林母吴慈美坚持要提出告诉。经友人分析及自己再三考虑后,林志玲终确定采取法律行动,以杜绝违法之事再次发生。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