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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季礼官司赢了15万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9:1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孟娟【金陵晚报报道】去年,香港导演唐季礼状告报道“唐季礼前女友痛忆往事:被他抛弃后我怀孩跳楼”的《青年时报》等9家媒体,此事在娱乐圈引起了很大震动。记者昨日从被告方代理律师崔武处了解到,此案于昨天上午10点在上海正式宣判,《青年时报》赔偿唐季礼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唐季礼本人也亲自出席,他表示:“法庭的判决结果很公正,我比较满意。”

  唐季礼提出赔偿750万

  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是被告方南京某媒体的代理律师,原告唐季礼提出赔偿共计约750万元(包括650万元的导演协议损失、精神损失费用及其他)。唐季礼之前曾向记者透露,因为这则失实报道,导致他失去了寰亚电影公司的一部电影片约。尽管唐季礼最终只得到15万元的赔偿金,他还是对结果表示满意。崔律师告诉记者,《青年时报》署名芮红的这位作者,是在和网友聊天时听到唐季礼抛弃前女友这个传闻,没经调查核实,就把网友说的话发表成文章。《青年时报》为此担负所有赔偿责任,其他8家转载媒体不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但要公开发表更正声明。

  无辜成为当代“陈世美”

  去年2月3日,《青年时报》和成都某报共同刊登了由同一位作者采写的报道,文中称一位马来西亚女记者陈美芬的好友孙先生向记者报料,“陈美芬跟他详细讲述了她与唐季礼长达6年的同居生活,但当唐季礼后来去美国发展时,抛弃了对他有过扶持之恩的陈美芬。当时陈美芬已经怀了唐季礼的孩子,陈美芬为此曾经跳楼自杀,导致身体残疾。”这段近乎电影情节的经历一经报道,立即通过网络传遍了全世界的华人圈,很多人看到此事后的第一反应是大吃一惊,一向温文尔雅、热心公益事业的唐季礼,被冠上当代“陈世美”的恶名。尽管外人无法肯定此事的真伪,但唐季礼本人的生活和事业却因此受到极大的伤害和打击。昨天,唐季礼亲自出庭,表明他对此案的重视程度。(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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