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王俊彭信琼)原定于昨天上午在海淀法院开庭的“刘翔状告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一案”意外推迟,因为开庭前一天刘翔意外地提交撤诉申请。“精品”方面表示,刘翔的做法很出人意料,他们感到意外也感到很吃惊。
原告律师:目的已达到
对于为何提交撤诉申请,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刘翔的代理人郑律师。郑律师说:“当初刘翔打这场官司并不是为了索赔。他是想通过起诉,告诫一些媒体或企业,不要随意使用名人的肖像来盈利。同时,他也想通过这场官司,证明自己并没有为‘精品’做广告。鉴于两个主要目的已经达到,就没有必要再纠缠诉讼结果,因而申请撤诉。”
“精品”:我们感到很意外
昨天,“精品”一位副社长告诉记者:“刘翔方面在打官司前后始终未找我们沟通,因此我们始终未做和解准备,我们也一直认为我们并未侵权。刘翔作出的决定非常出人意料,让我们非常惊讶。因为大家都以为只等法院宣判了,不过刘翔为什么撤诉,我们现在不想妄加推测。现在既然已经推迟了,我们也只好等待。我要说的是,我们一定会遵从法院的判决。”
昨天刘翔教练孙海平以官司已经交给田管中心律师处理为由,拒绝透露更多。而昨天田管中心几位领导也未对此向记者透露更多。
法院:是否支持撤诉还没决定
海淀法院有关法官表示,起诉和撤诉都是公民的权利,但撤诉同样要得到法院的许可,即法院要正式裁定同意撤诉,法院将对撤诉申请及时进行审查,若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反之,则不准许撤诉。据了解,关于法院是否支持撤诉还没决定。如果法院不支持撤诉,则将很快作出判决。
案情回放
2004年10月21日
《精品购物指南》的一份《千禧特刊》中,以刘翔赛场上跨栏的照片用作封面图片,而下半部则是一则中友百货的购物广告。
2004年11月22日
刘翔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中友百货等3家推上被告席,索赔125万元。
2004年12月21日
海淀法院开庭第一次审理此案。“精品”称发刘翔的照片是该报正常的新闻报道,否认侵权。
2005年2月21日
第二次开庭
2005年5月20日
延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