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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颖到公安局信访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5: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见习记者邹涛)饶颖以“赵忠祥包养情妇应受党纪处分”为由,于5月8日向中国广电总局信访办提起投诉。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信访部门应在15日内给予此事答复。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中国广电总局以“赵忠祥不是局级干部为由”,将饶颖信访投诉赵忠祥一事移交中央电视台纪检组处理。而昨日饶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称,广电总局以“公安部门没有书面认定赵忠祥有通奸事实为由”拒绝了她的信访投诉。为此,23日上午,她走进海淀公安分局,希望能在局长接待日解答她的几个疑问。

  记者昨日就此事采访了中纪委驻广电总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徐女士告诉记者:“按照纪检检察分级管理制的规定,广电总局只能受理局级以上干部的案子,赵忠祥不是局级干部,所以不予受理。由于被投诉者的党组织关系在中央电视台,此事已经移交央视纪检组了。”按照徐女士提供的央视纪检组电话,记者打电话到央视纪检组,一工作人员先表示并不清楚此事,然后告知对此事他们拒绝记者采访。

  23日上午9时20分,饶颖走进海淀分局信访处,她对当年海淀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是她告赵忠祥强奸为什么不予立案,其次是她还有哪些途径解决问题。接待她的海淀分局常务副局长叶漫青告诉饶颖,她有三条途径解决:第一广电部或者中央电视台纪检可以到公安局来调取材料,他们会把分局了解的情况告知对方;第二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三饶颖可以向检察机关立案监督部门反映,而检察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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