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鹏
日前,凤凰卫视播出了一年前去世的豫剧大师常香玉生前留下的一份声明,是去年5月中旬常香玉委托给律师的,声明称,“将收回陈百玲对‘小香玉’这个艺名的继承权和使用权”,该声明这样写道:“当初我曾给孙女陈百玲起了个艺名‘小香玉’,意思是要求她通过经常上演《拷红》、《白蛇传》、《花木兰》,我这三个代表剧目,把我的豫剧艺术流派
,即人们通常说的常派豫剧表演艺术,继承和发展下去……当时她表示,决心这样做,可是她从1997年开始,就不按照这个承诺办事了。为此,我曾两次到她家和她谈这件事,要求她回到原先的承诺上来,可她根本听不进去,还对我说:‘奶奶,现在时代变了,豫剧没有发展前途了,我不能再搞你那一套了。’……时至今日,她走的路与当时对我的承诺南辕北辙。既然这样,小香玉这个艺名,对她已经名不副实。因此,我决定从今日起,收回陈百玲对‘小香玉’这个艺名的继承权和使用权。”
消息一经发布,立时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小香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很无奈:“我现在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但我可以明确地说,我对我奶奶一直很敬重,无论是在艺术领域还是在做人方面,特别是知道她当初在抗美援朝时能用自己的积蓄为国家捐献飞机,这些品质都深深地影响着我。我是很爱我奶奶的……我奶奶代表的常派唱腔在当年是经过了她多方吸取优长,融会贯通而成的。我现在也同样在吸取其他艺术表演的优长来丰富我们豫剧,比如我所创作的一些形式在很多场合表演,但就是类似这样的东西,奶奶看不惯……我跟她其实是三代人,很多东西确实是变化的。我们不能永远都表演《花木兰》和《白蛇传》吧……”
据了解,小香玉其实并非常香玉的亲孙女,其父是小香玉爷爷与前妻之子,但小香玉是长大后才知道此事的:“我一直把奶奶当亲奶奶,直到现在都是这样。”陈百玲六岁爱上了豫剧表演,1982年17岁时因出演《花木兰》而一举成名,常香玉认为她是好苗子,为其改名并亲自调教,终使其成名,但近年来祖孙二人在艺术上的纷争愈演愈烈,导致产生隔阂。据常香玉的弟子介绍,其实在小香玉创办艺术学校时,常香玉还是支持的,后来小香玉不再坚持演出,办学方向也越走越偏,老人才意见越来越大。常香玉生前曾说自己有个遗憾:在自己的后代中,没有人能够完整地把她的常派唱腔继承下来。
常香玉的律师罗新建说:“作出这个决定,老太太经过了一个过程。就她内心,肯定是经过无数次掂量,无数次考虑,甚至无数次反复。我相信是这样。签名的时候从她拿笔的那个动作可以看出来,既慎重又沉重。”至于为什么在老人去世后一年才公布这份文件,其中是否还涉及其它原因,家人及律师均未表态。新报记者宋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