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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龙将唱《丁香花》 唐磊与公司互数罪状(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9: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朱子龙将唱《丁香花》唐磊与公司互数罪状(图)

  

唐磊被经纪公司点名“雪藏”

  新快报讯 北京普新纪元文化公司前天在北京召开媒体通气会,正式宣布将“雪藏”唐磊,并推出新人朱子龙取代唐磊演唱《丁香花》。唐磊在网上看到公司列举自己的几大“罪
状”后,终于忍不住怒气,也发出一份声明,向媒体历数公司“罪状”。

  今年4月,网络歌手唐磊在深圳召开小型发布会,表示单方面终止与北京普新纪元文化公司的合作关系。唐磊在开发布会时,对解约理由还颇为“遮掩”,只说公司方面有欺骗行为。5月中旬,普新纪元首次正面回应唐磊“解约风波”,仍坚称唐磊“仍是该公司旗下的正式签约艺人”。唐磊却表示“公司并没有真正涉及实质性问题———合约履行问题”,所以将“保持解约的权力”。直至6月11日,普新纪元推出新人朱子龙取代唐磊演唱《丁香花》,并召开发布会宣布“雪藏”唐磊,双方终于拉开骂战,互数“罪状”。

  普新纪元列举了唐磊的数条“罪状”:唐磊经常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参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违背了由公司全权安排代理其演出活动的条约,在双方协调仍未达到成效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停止唐磊的一切演出活动,并保留追究邀请他参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的演出机构的权利。

  唐磊迅速作出回应,向媒体发出声明,声明内容大致如下:2004年6月“普新纪元”在对我作出种种承诺之后与我签约,签约后却并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严重欺瞒我的版税、演出所得,而且拖欠款项数额巨大,从根本上已经违约且导致合同无法实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了和“普新纪元”的合约。对于“普新纪元”给我造成的名誉损失和其他经济损失,我会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我本人依法享有《丁香花》专辑中所有作品的词曲版权。“普新纪元”公司在新闻发布会上所发表的言行以及让其他人演唱我的作品《丁香花》,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以及著作权,我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记者易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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