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大师郑家栋失足与儒教无关?”之二
我刚听到郑家栋出事的消息时,怎么都不愿意相信,后来情况似乎难于否认,我感到十分遗憾和痛心。郑是优秀的儒学研究者和倡导者,他在研究、普及儒学方面的热忱和成就令人高兴、敬佩。像他这样的人材,在我国是不可多得的,如果他因为触犯刑律而前功尽弃,对他自然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对学术界、对中国的文化建设也是一种损失。
人们尽可以对当前的国学热,对儒学与现代化的关系,对儒学的作用发表意见和争论,但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让郑家栋事件和我们的文化讨论发生关系。研究某种学问,信奉某种教义的人何止千万,其中难免有在道德、操守等方面不合格者或一时失足者,如果个别人的劣行可以伤及那门学问、那种信仰,那么世界上将不会有任何学术和信念存留。
我同意陈明等学者的看法,郑家栋事件纯粹是个人事件,既与他所在的单位、团体无关,也与他从事的学科、事业无关。我甚至觉得这个道理是如此简单,连声明的必要都没有。他们发表声明,是因为有错误的联想和批评在前,徐来先生把他们的声明说成是“此地无银”之举,有违事实,有失公允。
我在前不久发表过一篇文章,从“长江《读书》奖”事件的回顾和教训中论及知识分子与公共事务之间的关系,我强调,“不能认为被批评者的失误与其学术观点和社会文化立场有必然联系”。我对那场争论感到满意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把对一个事件的批评和事件涉及之人碰巧所持的立场、观点的评价当成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在不同的空间和时间中进行处理。现在看来,划清个人的缺失和学术观点、社会文化立场的界限,实在很有必要。如果我们对某种观点和立场持批评态度,我们只应该从学理、历史、经验事实等方面找论据。学术不是政治,丑闻在学理之争中不起作用、毫无地位。
郑家栋事件之所以引起较大关注,我想原因在于案情离奇,刺激了人们的好奇心,还有就是郑本人也有相当的知名度,在某种意义上算是一个公众人物。我们不应该用“‘儒学大师’郑家栋如何如何”这样的语式谈问题,实在要说,最好用“郑家栋事件”之类的提法,以划清个人和儒教的关系。当然,如果真是一个儒学大师发生苟且之事,那么对儒学声誉的伤害就在所难免。台湾佛教寺庙中发生过和尚对尼姑的性侵犯事件,美国发生过教士对幼童的性侵犯,曾经闹得沸沸扬扬,对当地的宗教造成了负面影响,但说到底,也就是证明任何事业、任何活动都有不良分子杂入其中,而佛教仍然是佛教,天主教仍然是天主教。同理,出了郑家栋事件,儒教一如既往地仍然为儒教。
如果郑家栋真是公认的“儒学大师”,那事情又将如何,我看就很难说了。由此可以明白一个道理,郑本人以及学术界以前对郑的地位、成就、名声持平实的估价,是正确的。想想看,如果郑已经被炒作成“儒学大师”,现在的局面会有多难堪?说到这里我倒想对当前倡导国学的学者冒昧建言,如果你们珍惜自己的事业,对之有长远打算,那么一定要保持低调,力戒鼓噪;首先而且长期埋头做学问,把对我们的传统文化的补课工作做好,至于那些微言大义、事业理想,等以后再说。
记得上世纪90年代初国学热时兴了一阵,马上被打压下去,原因是有人(尤其是儒学研究队伍内部)对国学热的所谓“意识形态动机”大加追究,而不是因为像我这样的人从学理方面提出了疑问与批评。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我以为,艰苦、长期、低调的文化建设而非张扬、鼓噪,是复兴国学的建设性道路。
徐友渔(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